两次拘留仍耍“赖” 拒执罪自诉动真格 仙桃一“老赖”主动还款自愿悔过免牢狱之灾

发布时间:2018-11-20 点击数量:404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化解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偿还借款70万元,并取得自诉人的谅解。

        2013年11月,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代某、冯某夫妻俩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70万元及利息。仙桃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冯某认为其已与代某办理离婚手续,不应承担还款义务,故向汉江中院提起上诉。2014年12月,汉江中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生效后,因代某、冯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付某向仙桃法院申请执行。经查,二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均无存款信息,但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的一套170m2的住房,属于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情形。其间,因被执行人代某躲藏踪迹难以追查,仙桃法院先后两次对被执行人冯某采取拘留措施,但冯某仍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甚至叫嚣“大不了就再关我一次好了”,气焰十分嚣张。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拒执行为,在仙桃法院执行干警的指导下,申请执行人付某于2018年8月27日向法院提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受理案件后,仙桃法院于2018年8月29日依法对冯某予以逮捕,并向其送达了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冯某释法析理,讲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规定,分析当前全国法院 “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整体情况,使冯某深刻了解了拒不执行将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法律和思想攻势下,被告人冯某主动提出分三期偿还借款,并向付某赔礼道歉。2018年10月16日,冯某将70万元借款全部偿还,自诉人付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自诉。至此,一起历经三年的执行积案,终于以和解方式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