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公司收到4万余元工程尾款了......
“法官您好,对方公司已经把工程尾款打过来了,这下工人的工资有着落了,真的是太感谢你们啦。”正在接待当事人的立案庭庭长胡晓玮,收到了某电力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发来的一条短信。
事情还要从3年前说起......
4万钱款风云起
2021年10月,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和某电气设备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签署了一份《设备试验委托协议》,双方约定由电力公司负责仙桃某商业广场二期设备的检测试验工程。工程完工后,设备公司未能按约结算4万多元的工程尾款。
追讨无果诉至法院
“我们调配了那么多工人参与工程,你们一直不给我们结算,我们也没法给工人们一个交代。”
“现在公司账上可流动资金不多,麻烦再宽限一段时日。”
“这都好几年了,不能不讲诚信啊!”
3年来,电力公司负责人老王多次向设备公司进行催讨,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电力公司诉至仙桃法院。
法官巧思寻突破
收到起诉材料后,胡晓玮发现该案案情比较简单,权利义务比较明确,拟启动诉前调解进行化解。
“对方公司在外地,要是进入诉讼程序,估计会有很多不便。”
“像你们这种比较简单的纠纷,我们已经运用诉前调解机制解决了很多,大家都觉得挺方便的。”
“你们放心,诉前调解是不会影响公司征信的,也不收取诉讼费。”
经法官助理郑思齐详细介绍解答后,双方均同意进行诉前调解。
情法并济促调解
因设备公司在外地,为“面对面”谈明白说清楚,郑思齐通过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小程序,与该公司负责人老张进行进一步沟通。
“你看,这个公司就是因为一直欠款不还,标的额虽不大,但是在业内声誉大降。”
“法官,我们知道做生意信用最重要,我们近期有一笔款项回笼,但是数额可能没那么多,你看能不能帮忙做做工作,利息给我们减免一些。”
“我们也是年底没办法了才起诉,只要他们能一次性给付,利息就算了。”
郑思齐结合以往的典型案例向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一周后,电力公司如约收到了设备公司打来的4万余元工程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