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认识 话监督 共建法治共同体
——仙桃法院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言摘编(第1期)
仙桃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蒲清慧 仙桃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蒲清慧结合分管工作,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她说,《意见》对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意义重大,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坚决拥护党中央这一重大决策,要结合分管领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一是要加强对《意见》的学习和调查研究,完善法检联席制度,努力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造更加完善的条件。二是要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规范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和实体处理,形成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强化与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的沟通协作,为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创造环境、拓宽渠道、形成合力,助力构建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行德结合分管工作,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他说,法院作为追求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价值目标中的重要一环,应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努力构建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一是主动接受监督。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对法治建设全局性影响,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探索检察机关驻人民法院检察官工作室,为主动接受监督创造条件。二是强化业务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完善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发现刑事违法犯罪线索、审理程序、虚假诉讼等情况的监督衔接机制,充分应用监督成果,提高审判质效。三是健全监督机制。结合民法典实施,完善卷宗调阅、生效民事裁判申诉案件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共同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云结合分管工作,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她说,贯彻落实《意见》,于法院而言,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要以高度的职责担当,立足新时代新发展要求,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二是建立法检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结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加强反家庭暴力、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司法领域的合作,加强信息共享,依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大学习交流力度。开展案件互评,彼此通报工作情况,共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交流裁判理念,助力检察机关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