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广告不能这么“打”!仙桃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31 点击数量:658

暑期是学车考驾照的高峰期,但部分驾校在线上线下宣传时存在随意承诺、随意解释等情况,此举极易引发学员与驾校间的矛盾纠纷。

近期,仙桃法院依法向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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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驾校的宣传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仙桃法院建议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驾校加强监管,对于确有虚假宣传行为的驾校责令立即整改,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司法建议发出后,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全市驾校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并就相关情况向仙桃法院复函,表示将根据司法建议加大市场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动驾校依法依规经营,营造诚实守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悉,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全市驾校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全市55所驾校,发现2处涉及虚假宣传、1处涉及霸王条款行为,现已全部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