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9500元赔偿款当场给付!
“事故发生至今,他一分钱都没赔给我,也没主动跟我联系,我实在没办法了......”
在仙桃法院的调解室内,韦某正情绪激动地向承办法官何红辉倾诉着。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
遭遇车祸 索赔无果
2024年7月,董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骑行自行车的韦某发生碰撞,导致韦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董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韦某住院治疗了8天,并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了鉴定。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韦某遂诉至仙桃法院。
耐心调解 打破僵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何红辉考虑到该案事实简单清楚,为妥善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经双方同意后进行先行调解。
“我不是不赔,可我真没钱,电瓶车也没买保险。”
“你撞了我就该负责,不能一句没钱就了事!”
但刚一见面,双方就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何红辉见状,立刻稳控双方情绪,并从双方的角度出发进行释法说理。
“董大哥,我完全理解你的实际困难。但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次事故认定你负全责,赔偿是肯定的。不过咱们可以一起想想办法,看看怎么在你能承受的范围内,把这个事情妥善解决了,既能给对方一个交代,也不至于让你压力太大……”
“韦先生,这场事故确实给你带来了经济和身体上的伤害,但是你也看到了董某的经济状况确实不太好,你看能不能适当做些让步,早点拿到赔偿,尽快从这场纠纷里走出来……”
在何红辉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开始商量解决方案。
“何法官,您讲的我懂了,我也知道这次事故是我的责任,我愿意在我能承受的范围内尽力赔偿。”
“既然韦某都这样说了,那我在赔偿数额上也愿意适当让步,但是我希望他能够一次性付清。”
……
最终,经过多轮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董某一次性向韦某支付赔偿款9500元。
当庭赔付 案结事了
“真的对不住,给你造成了伤害。”
“事情都过去了,希望以后大家都平平安安的。”
调解室内,董某当场将赔偿款递给韦某,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