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调解 微信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8-06-26 点击数量:1624

    “刘法官您好,首期赔偿款张某已经通过微信转账给我了,真的谢谢您!”当事人李某母亲王某收到执行款后立刻打电话向承办法官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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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某部分微信转账截图

2017年1月21日,张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仙桃市杨林尾镇兴盘路由北向南行驶,因刹车避让不及,撞倒路旁行人李某(8岁)。李某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住院6天,医学鉴定为10级伤残。双方当事人因赔偿数额问题达不到一致,李某父母于2017年7月21日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张某答应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7万元,分期履行。

2018年3月,张某因未按约定给付赔偿款,李某父母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督促张某尽快履行执行义务,承办法官、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张某耐心沟通,释法析理,阐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考虑到被执行人张某主要收入来源为外出务工,为避免简单适用拘留程序影响张某工作,承办法官、执行法官通过上门面对面沟通、微信电话聊天等人性化执行措施,消除当事人心中隔阂,引导张某主动履行。通过一个多月的沟通,张某态度终于发生转变,表示将积极配合履行。2018年6月16日,张某向李某母亲王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完首批执行款3万元,并表示剩余款项将按约定及时给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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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微信沟通交流

    仙桃法院为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执行法官巧妙利用微信转账等新方式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不仅可以节约司法成本,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诉累,还有效体现了司法便民原则,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