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官”能“见官” | 见到“一把手”后他当庭撤诉
“真没想到,能在法庭上见到朱局长,他专业、细致的讲解,化解了我的疑惑,我自愿撤诉。”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仙桃市某公司诉被告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荣某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被诉行政机关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立华出庭应诉。
仙桃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刘拥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超、杨俊组成合议庭。
2021年,原告仙桃市某公司承包了某工地的钢筋制作工程,并将该工地的钢筋小料制作转包给王某。2021年8月,第三人荣某到王某负责的工地进行钢筋小料制作。2021年9月,荣某在工地作业中不幸受伤。后荣某向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
原告仙桃市某公司认为,其与第三人荣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陈述,朱立华耐心听取原告诉求、第三人陈述,并积极发表己方意见建议,主动提出行政争议化解方案。
合议庭就案件及研判情况,从法律的角度释法说理、从情理的角度答疑解惑。最终,三方达成和解意向,原告仙桃市某公司当庭撤诉,并于当日向第三人荣某支付工伤赔偿款95000元。
据悉,自今年4月仙桃市政府、市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通知》以来,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达46.67%,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7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