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我院公开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7-12-27 点击数量:576

    近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公益诉讼人市检察院诉被告市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征收土地出让金一案。这是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后,我院依法审理的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第一起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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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立案后,我院合议庭审判长多次与市国土资源局正职负责人沟通交流,晓之以法、理,促进市国土资源局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前,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引导双方就市检察院诉讼主体资格和提起诉讼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进行证据交换,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公益诉讼人和被告委托代理人精彩的阐述和辩解,合议庭法官的熟练驾驭,使庭审活动始终围绕争议焦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气氛中进行。市国土资源局正职负责人的最后陈述观点明确,层次分明,表明了其诚恳接受监督的态度和依法行政的决心。

因本案涉及焦点较多争议较大,法庭未当庭宣判。

在今后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中,我院将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使行政机关更加积极地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为我市建设水乡田园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