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2-21 点击数量:1079

   

根据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中共仙桃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仙发[2014]6号)的要求,我院将从2月起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八条意见为切入点,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为着力点,以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摆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观念、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效、司法公信力,为仙桃“重返全国百强,‘四化’同步发展、打造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是: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照党章、查找差距,正视问题、改正缺点,听取意见、自我批评、相互批评,对症下药、治病救人;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走神、不散光,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合理安排、压茬进行;坚持开门搞活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更加强化问题导向,更加注重严格要求,更加注重衔接带动,更加注重分类指导。

总的目标是:党员干警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一)纯洁党性强宗旨。党性观念更强,补理想信念之“钙”。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全体党员干警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新的提升

(二)司法为民促发展。服务自觉更高,固为民司法之“本”。始终把群众的实际需求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能动司法,用好司法手段,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更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公正司法提公信。公信意识更浓,筑社会稳定之“基”。坚持把公正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院工作根本。进一步强化严格依法办事观念,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认真办理“业教保医、衣食住行”等民生领域的各类案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四)正风肃纪树形象。清廉风气更正,补干群关系之“课”。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提高职业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切实破除纠正“四风”,弘扬正气、祛除邪气,在全院干警中大兴为民务实清廉之风,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三、主要任务和整改重点

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干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思想之尘、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重点检查和整改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政治意识不强问题。着力解决政治素养不高、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不强,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以及理论学习制度不落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无故缺席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类会议,审执工作和处理问题不考虑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着力解决工作有利便图,无利推卸;接受任务时拈轻怕重,推三阻四,讨价还价,强调客观理由,不尽主观努力;落实任务时不负责任,在位不在岗,效率不高,标准不严;全局工作上以本单位、本部门利益为重,不愿从全局工作着想;工作懈怠懒惰、推诿责任、群众观念淡漠,贯彻落实中存在形式主义和工作不平衡现象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纪律观念淡薄问题。着力解决迟到早退上自由班,旷工或擅自脱岗,上班时间办私事、串岗聊天玩游戏、打牌娱乐以及做其他与履行职责无关的事项,对待上级的指示、规定及院党组的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合的场所,违规使用公车、警车、“车轮上的铺张”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审判执行不公问题。着力解决违法违规办案、有案不立、立而不审、审而不结、结而不执、执而不结、量刑不当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包括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违规操作;因人情、权势、利益等外在干预因素而影响中立裁判;审执效率不高,超期审理或超权限审执案件;滥用权力,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和粗放执法;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审执过程中与当事人、代理人办“三同”案件;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泄漏案情和审执秘密;漠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一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着力解决权力寻租不廉问题。着力解决办案不公不廉,“吃、拿、卡、要”问题,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私利,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财物,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等问题。

(六)着力解决其它“四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主要措施

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到9月基本结束,主要围绕三个环节开展。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抓好动员部署。2月20日前开好“四个会”:召开党组会,研究制订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中层正职干部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召开工作专班会,细化职责,搞好分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动员部署。

2、营造活动氛围。2月底前,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办1期宣传专栏;在电子显示屏上每天滚动播出有关内容;在院局域网上开辟专栏;在《仙桃法院简报》上开办专刊。

3、抓好学习教育。学习应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2至3月为集中学习阶段,在此期间,以庭科室为单位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学习的内容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法官行为规范》等。学习采取庭科室集体学原文、进行体会交流、开展“假如我是案件当事人”的专题讨论、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以庭科室为单位建立学习登记本,每名干警建专门学习笔记本,每人至少撰写1篇学习体会文章。

4、广泛征求意见。紧紧围绕找准查实“四风”突出问题,全方位、多渠道征求、听取内部干警和外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一是开展谈心听意见。院领导分别与联系督导单位干警个别谈心,了解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良现象。二是进行走访听意见。院领导和中层干部按照分工走访55家企业征求意见;以庭科室为单位到联系村(社区)(见附件1)走访村组干部和农户征求意见;行政庭负责走访行政执法部门征求意见。三是举行座谈听意见。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律师、案件当事人座谈会。四是回访案件听意见。审管办负责抽取20件左右的已结案件回访当事人征求意见。五是接受举报听意见。纪检监察室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办公楼设置意见箱收集各方意见。以上征求意见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于3月20日前将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交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本环节大致安排在4、5月份,重点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反馈各方意见。将汇总的内外部意见和建议印发院党组成员和各党支部供大家对照检查,深刻反思。

2、进行自查反省。每名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自觉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反省,理出撰写自查材料的基本思路。

3、开展谈话提醒。院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分别谈心交心,提醒存在的问题,督促自我检查。院党组配合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对重点人进行谈话提醒。

4、撰写自查材料。院领导班子、各支部和每名干警分别撰写单位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单位由党组(支部)主要负责人主持起草,个人必须由自己动手撰写。自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在此基础上明确努力方向,拿出整改措施。

加强对自查材料的审查把关,防止敷衍塞责、应付了事。院党组班子和党组成员的自查材料由党组书记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阅,各支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自查材料由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审阅,其他干警的自查材料由负责联系督导的院领导审阅。

5、开展批评帮助。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形式,以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以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以追根溯源、触动灵魂的态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先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顺序进行,会议时间不少于半天。院党组成员必须参加联系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支部(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5日内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由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会议质量按照“较好、合格、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作出评价,评价为“较差”的单位必须认真检查,重新开会。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向上报送专题报告,接受质量评价,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警通报会议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1、制订整改方案。院党组、支部班子和每名干警分别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院党组班子和党组成员的整改方案由党组书记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阅,各支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自查材料由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审阅,其他干警的整改方案由负责联系督导的院领导审阅。院党组班子和党组成员的整改方案向社会公示,接受整改监督。

2、推进整改落实。单位和个人按照轻重缓急逐项落实整改。根据市委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院党组着力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整改提高:一是司法公开、司法监督方面,11月底前完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立案庭、审管办等单位负责);6月底前完成向社会公开选任70名人民陪审员工作(政治处负责);3月底前向社会各界聘请10-15名司法监督员、调整充实本院廉政监察员(纪检监察室负责);年内组织1次“法院开放日”(办公室负责)。二是司法作风、队伍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管理,推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进一步修订干警工作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开展治庸问责再行动;改进信访接待方法。三是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方面,加大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办案过程监督和举报投诉查处。

3、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班,分类清理已有的规章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完善。拟新出台法官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巡回审判工作规定等制度措施。

4、开展专项活动。上半年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力争发现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全年认真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家”活动,尽力为联系村办实事,做好事;全年认真落实好政法干警联系服务企业各项要求,力争为有关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5、搞好整改总结。院和各支部分别写出整改总结报告;组织评价整改效果;总结推广好的做法。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展,院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另发文件),负责组织、指导、督办、宣传等工作。确

定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督导2个单位(另发文件)全院各级领导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要高度重视,精

心组织,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全院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上级法院、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其他主题活动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用教育鼓士气,改作风,促工作,树形象。

(三)领导带头,全员参与。院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参与者,更是重点监督对象,要带头完成活动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允许当特殊党员、特殊干部。全院干警无论是老同志还是年轻同志,无论是党员还是非党群众都要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自觉接受一次思想洗礼和行为除垢。

(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院干警要严守纪律、自觉参加支部、全院和上级组织开展的活动和布置的工作。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查重点见附件2),及时通报。

(五)发现典型,搞好宣传。院党组成员和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组成人员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和好的做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正面影响,提升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