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养牛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6-06-15 点击数量:701

近日,在我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了我市首例因集镇养牛引发的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案,从案件立案到原告方撤诉仅用了5天时间。

胡某与王某等六人为邻居,均住我市长埫口镇长高村。2009年初至2016年5月,胡某在闲置的房屋里陆续养牛20余头。长高村位于长埫口镇集镇上,属于城中村,养牛产生的气味、声音和排泄物严重影响了王某等人的生活,双方经常为此发生口角,王某等六人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于2016年6月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将饲养的牛迁出,排除妨碍。案件受理后,分管院领导与承办法官一道,十余次察看现场、走访群众、听取当事人意见,并邀请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同志参与调解工作。一方面,阐明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从邻里应互相帮助、互相体谅、互相扶持入题,以情感化,平息王某等人的情绪。并告知胡某作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养牛影响到王某等人的正常生活,于法于理来说是不允许的;另一方面,耐心与胡某分析,在城中村养牛,因场地所限,饲养规模有限,无法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可以另谋场地扩大养殖规模,以达到致富的目标。经过多次不懈调解,原、被告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胡某另辟养殖场地,将牛永久性迁出,王某等六人主动申请撤回起诉,邻里间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生活,本案圆满划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