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部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24 点击数量:1094

   

2月19日,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大华作了动员报告,市委第四督导组组长汪楚山率督导组成员出席会议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闫院长在动员报告中要求全院干警: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打造仙桃发展升级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二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握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对照存在的“四风”问题认真查摆、着力整改,使党员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效果。三要明确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活动与上级精神、部署相结合,落到实处,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汪楚山组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院前期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特点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二是要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扎实抓好三个环节的各项任务。三是要落实领导责任,突出活动重点,加强舆论引导,注重统筹兼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央政法委通报的10起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两名庭长作了表态发言。督导组还对我院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