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之覆 后车之鉴
——仙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单位行贿案件

发布时间:2025-03-21 点击数量: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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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和公司都触碰了党纪和法律的底线……我们真诚认罪悔罪!”

3月20日下午,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单位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中国农业银行仙桃分行30余名员工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于1996年6月登记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某某。2006年至2020年,李某某为公司承揽装修工程、结算工程款、门面出租、企业融资、获批贷款等事项,多次找文某某(另案处理)帮忙,文某某先后利用其担任银行系统领导职务便利,为该公司提供帮助。2018年4月至2020年端午节期间,李某某代表该公司多次向文某某行贿1000余万元。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上缴了应该给文某某的好处费3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且系行贿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应认定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被告单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合议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我们一定以案为鉴,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坚决不做‘案中人’!”庭审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仙桃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受触动,下一步,该行将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日常监督,让庭审警示教育成效内化于心、外践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