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执行难】两地法院齐发力 无缝衔接擒老赖
“徐局长你好,我们刚得到线索,被执行人刘某在你辖区出现,他的车牌号是鄂A×××××,现在随时有逃跑的可能,恳请你院执行干警先予以控制,我院执行干警将立刻出发抓捕刘某。”
8月13日上午11点45分,结束一上午繁忙工作的潜江法院执行局局长徐世平接到仙桃法院的求助电话后,顾不上吃午饭,立刻带领本院8名执行干警,驱车赶往刘某暂住地。与此同时,在62公里之外的仙桃法院,3名执行干警也火速赶往潜江。
抢先一分钟就多一分可能!在潜江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抓捕刘某途中,接到仙桃法院实时反馈:刘某可能要驾车逃跑!徐世平局长立刻调整抓捕思路,分析刘某可能行驶的路线,紧盯路上来往的车辆,不放松一线希望。“就是那辆!”执行干警突然发现迎面而来的一辆车驾驶座上的人正是刘某。千钧一发之际,执行干警将刘某的车辆拦截在对方车道上,并用车内广播对刘某喊话要求其立刻停下,刘某绕过警车后继续加油逃窜,潜江法院两辆警车即刻掉头进行追赶,追至一公里后,终于在潜江市章华南路草莓园市场路段,将刘某逼停,按照法定程序将其带回潜江法院。中午1点30分,仙桃执行干警抵达潜江法院,顺利办理交接手续将刘某带回仙桃。
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刘某(中)从潜江法院带回仙桃
案 情 回 顾
仙桃市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刘某兵、杜某、刘某(刘某兵之子)、叶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7月17日经仙桃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兵需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每月偿还30万元用于还清300万元借款及同期利息,杜某、刘某、叶某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和解协议生效后,由于刘某兵并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还款,该公司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经干警多方调查,四人均无可供执行财产,但据他人反映均有还款能力。在前期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曾对刘某兵实施拘留措施,慑于法律威严,刘某兵承诺一次性还款30万元并现场写下保证书。解除拘留措施后,刘某兵及其他三位担保人故伎重演,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汉江两级法院“烈焰”行动火热开展之际,藏匿多时的被执行人刘某终于在潜江、仙桃两地法院的合力“围剿”之下束手就擒。
汉江两级法院“烈焰”集中强制执行行动开展以来,仙桃法院和辖区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周密部署,集中警力,不分昼夜时刻待命,对日常难找、难寻、难查的被执行人逐个击破,在江汉平原上掀起了一场又一场执行狂热风暴,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忠诚为民的时代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