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刘宏同志入选“最美芳华·70年70人”

发布时间:2019-09-27 点击数量:599

  70年来,她们用自己的力量,撑起社会的半边天,与新中国一起书写传奇。9月25日下午,“我与祖国共奋进—最美芳华·70年70人”揭晓典礼在湖北广播电视台彩电中心800平米演播厅举行。“最美芳华·70年70人”入选及提名人物、全省各地妇女工作者以及各界妇女代表共300余人齐聚一堂。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入选“最美芳华·70年70人”【“铿锵玫瑰”类】,仙桃市仅一人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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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现场(右一)刘宏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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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奖杯


事迹简介


  在人民法庭工作期间,重点是与最基层的老百姓打交道,面对法律意识不强、法律水平不高的老百姓,刘宏同志始终笑脸相迎,细致耐心,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乐于接受的方式,讲明道理,解决纠纷。在办理离婚、抚养费纠纷、赡养纠纷、继承纠纷等家事类案件中,特别注重还原民事主体本身的意愿,疏导焦虑不安、惶恐暴躁、没有安全感等方面的负面情绪,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以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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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赠送锦旗


  在分管人民法庭和家事专门法庭期间,刘宏同志善于创新工作机制,利用多元化解纷平台,把家调委、检察院未检、心理咨询中心等解纷疏导融合到家事法庭,对家事纠纷实行全流程调解、一体化解决,实行了社会服务与诉讼服务对接,推动了法院与妇联、司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有效对家事纠纷进行综合调处、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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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同志向省妇联调研组介绍仙桃法院家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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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同志参加龙华山人民法庭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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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同志主持法官联席会议

刘宏同志先后获得2012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仙桃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