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达诉求上门滋事 连夜调解平息纠纷

发布时间:2018-10-29 点击数量:340

    “冲动是魔鬼。要不是法官连夜做工作,说不定我还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近日,仙桃市民蒋某在领取交通事故赔偿款后第一时间向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2018年1月11日上午8时许,唐某驾驶小型轿车将骑电动车的蒋某撞倒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蒋某负次要责任。蒋某所受损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建议给予后期治疗费13000元,自受伤之日起休息治疗180天,护理80天。此外,唐某所驾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经核算,因交通事故造成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2414元,因前期调解无果,蒋某将唐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蒋某在起诉前为索要赔偿款,多次到唐某的工作单位和家中闹事。唐某住所地派出所干警、居委会工作人员也曾多次出面调解,但收效甚微。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原、被告双方矛盾激烈,如不及时化解很可能导致民转刑,甚至刑转命。于是,承办法官连夜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一方面向蒋某明法释理,使蒋某了解到蓄意闹事不仅不利于纠纷化解,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又积极做唐某和保险公司的工作,督促他们按时足额履行赔偿义务。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当晚9时许,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交通事故赔偿款83706元,原告蒋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一场两不相让的纠纷就此消弥。承办法官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浓浓的温情洋溢在秋风阵阵的深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