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彭汉斌职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0-11-20 点击数量:4370

11月20日上午,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彭汉斌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5年2月至2017年3月间,被告人彭汉斌利用担任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30.58万元,在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工程款结算、工作岗位调整等方面为相关人员、企业等提供帮助。2010年12月,被告人彭汉斌按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整体南迁项目承建方实际控制人刘某要求,在未请示项目建设指挥部同意且未经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从医院在银行的贷款中提取5000万元借给项目承建方用于资金周转,由项目承建方承担该款项使用半年的利息160万元。医院从2011年6月起多次支付工程进度款给项目承建方,但并未将5000万元及160万元利息予以扣减。直至2019年6月,医院与项目承建方最终决算时才将5000万元予以扣减。截至2019年6月,医院为上述5000万元银行贷款支付利息共计1945.19791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彭汉斌向仙桃市监察委员会退缴赃款355.4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彭汉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合议庭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彭汉斌作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