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出镜】廖朝霞:肩扛天平谱写和谐乐章 法徽闪耀铸就无悔忠诚

发布时间:2018-03-20 点击数量:6075

    日前,由仙桃法院、仙桃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的“第一届新时代十佳天平卫士”评选活动已落下帷幕,经联名推荐、资格审查、事迹展播、民主投票、集体研究等步骤,10名干警脱颖而出获此殊荣。为向各界群众展现仙桃法院干警崭新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舞和激励广大干警以饱满热情融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开创仙桃审判事业新局面,仙桃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将陆续推送“十佳出镜”专题,全方位展现“第一届新时代十佳天平卫士”的工作点滴,欢迎各位网友持续关注。

 

十佳出镜9:仙桃市人民法院长埫口人民法庭庭长  廖朝霞

 

    廖朝霞,男,1974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仙桃市人民法院政治处综合科副科长、通海口人民法庭庭长,现任仙桃法院长埫口法庭庭长,二级法官。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廖朝霞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锤炼自身办事、办案能力,兢兢业业工作,清正廉洁办案,竭尽所能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廖朝霞同志先后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通海口法庭先后被共青团仙桃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被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评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突出单位”。

 

勤于学习善钻研  孜孜不倦强素质

 

    廖朝霞同志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摆在首要位置,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法庭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做到政治清醒、立场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他还注重日常充电,积极适应司法改革要求,第一时间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理论,在庭内开展复杂案件和疑难问题探讨,并通过办理各类案件,强化业务知识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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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践宗旨,一枝一叶总关情

 

    多年在基层工作,廖朝霞同志每天接触的都是老百姓,处理的都是家长理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大部分是赡养、离婚、伤害赔偿等纠纷。这些看似简单的小事,都发生在家人、朋友、邻里之间,双方都抬头不见低头见,如处理不好,很可能就结怨一辈子。作为法官,如果单纯追求一判了之,很可能就是不负责任。为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案结事了”,廖朝霞同志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的始终,他要求全庭干警对每一件案件做到“三全调解”,即庭前、庭后全程调解,不厌其烦全心调解,全方位努力调解。近三年来,他审结的案件调解结案率均在60%以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人民法庭作为服务基层群众的前哨站,廖朝霞同志坚持将司法服务渗透到法庭工作的各个方面,他充分发挥辖区巡回审判点和司法确认办公室的优势,针对案件特点,通过现场开庭、现场调解、及时执行等方式推进巡回审判,实地解决纠纷,得到了案件当事人和辖区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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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垂范树标杆 以身作则甘奉献

 

工作中,廖朝霞同志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案件审判等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他狠抓案件质效,严格实行审判跟踪管理,亲自对办案进展情况进行每周汇总,每月督办,督促办案人员做到快审、快结,及时归档。作为庭长,他认真履行审判职责,2017年共承办各类案件200余件,无一件被发还、改判,无信访、投诉的情况发生。作为一名法院中层干部,廖朝霞同志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五个严禁”、省委“六条意见”和其他各项廉政纪律规定,时刻做到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了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能参与的场合坚决不参与,时时处处维护一名党员干警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法官,廖朝霞同志是普通而平凡的,但在他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无私的奉献精神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