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2014年人大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9 点击数量:9949

   

仙桃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110日在仙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中心,以创建公信法院为目标,以开展“学创”活动为抓手,全面发挥审判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580件,审(执)结8285件,审(执)结率为96.56%为“平安仙桃、法治仙桃”及“四化”先行区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狠抓执法办案,竭力维护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刑事案件672件,判处罪犯1054。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打盗抢、除霸恶、治环境、促发展”专项整治活动,审结上述案件105件,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0件,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依法保障人权,落实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共为35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实行“圆桌”审判,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对未成年罪犯教育挽救,依法对48名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教工作,7所中学建立了教育基地,在30所学校设立了“法制课堂”,为3万余名学生宣讲法律知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二是强化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扎扎实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427件,审结6176件,结案率96.09%。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98件,保护了妇女、老人、儿童权益。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审结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2107件,妥善审理了涉企案件,着力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侵权纠纷案件2591,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主动衔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和经做疏导工作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的案件达2912件。

三是坚持良性互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与市人民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评点案件,共同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规范化建设。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6件,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占38.75%,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占14.50%及时受理和审查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3件,维护了法律严肃性。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努力破解执行难题。着力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制定出台了《立案、审理与执行协调配合实施办法》执结执行案件136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27亿元。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持续开展反规避执行和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通过集中执行、突击执行,执结了一批涉及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注重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的案件有758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决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建管措施,推进公信法院建设

一是落实便民利民机制。贯彻群众路线,践行“枫桥经验”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对涉及民生权益的纠纷,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加强巡回审判,在联合垸、排湖管理区、杜尧等地设立巡回审判点、司法服务点,深入田间地头、偏远乡村,就地审判、现场调解。2013年来,共巡回审理206次,审结各类案件187件,就地化解纠纷173起。落实为民措施,切实保障民生。落实诉讼费缓、减、免规定,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57万元。积极争取资金,实施司法救助,提供司法救助414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余万元扎实开展“三万”活动,与21个村(居)结对共建,组织干警深入村组接地气,就地排查化解矛盾,帮助改善村居环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践行六项承诺,服务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落实“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建立骨干法官与企业一对一定人、定点、定期联络制度,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加强宣传、超前、全程、跟踪“四个服务”,做好55家包挂企业服务工作。我院驻企干警在走访市雅都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时,得知岳阳某公司拖欠其货款多年未还,驻企干警引导雅都公司通过诉讼维权。诉讼中,我院简化程序迅速办理,7日内将该案审结并执行到位。强化“窗口”示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在全部7个法庭深入开展“全省示范法庭”创建活动,选优配强法庭干警,改善办公环境,强化工作规范,发挥人民法庭驻基层、底数清、群众熟的优势,就地化解矛盾,法庭全年审执案件达2300余件。

二是完善提质增效审判管理机制。强化庭审评议。坚持每月随机抽评2-3个庭审现场,对庭审程序、庭审驾驭、庭审规范等方面进行现场点评,量化评分,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共开展庭审评议活动30次。强化案件评查。坚持问题导向,有错必改、有错必纠。为防止出现冤案、假案、错案和减少瑕疵案,组织专班每季度评查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做到每件必查。共评查文书7206份,评查案件2817件,印发各类评查通报16次,通报瑕疵文书59份、案件质量瑕疵124处,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并落实责任追究,实行目标考核结账。强化绩效管理。实行全员目标管理,将绩效要素分解到庭、到人,每月进行绩效指标研判和督办,共发出绩效通报4次。呈现了案件结案率、调解率、执行率持续上升和上诉案件发改率、申诉率、信访投诉率持续下降的好现象,连续三年各项工作在汉江法院综合考评中位居前列。强化职责管理。制定《院长、庭长审判监督职责规定》,明确院领导、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修订《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对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期限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快审快结,75.35%的案件在一半审限内审结。

三是深化公开公信阳光司法机制。以创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契机,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制定出台了《司法公开实施方案》、《司法公开工作安排表》。推行立案信息公开。在立案信访大厅将诉讼指南、风险提示、收费标准、信访制度等入栏公示,并在立案大厅配置了导诉台和导诉人员,方便群众诉讼。推行案件信息查询公开。开通案件审理执行查询系统,设置案件查询电子触摸屏,满足群众知情权。推行庭审公开。全面开放庭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校学生旁听庭审。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审判结果。推行裁判文书公开。对应上网的裁判文书,实行逐案登记,做到应上尽上,共上网发布裁判文书2106份,有效实现裁判结果在最大范围内公开。推行审务公开。加强与主流媒体协作,适时将工作中好的做法、典型案件的审理等对外进行宣传。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开通了内外网,利用网络对开庭信息、诉讼及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等群众比较关注的事项进行公开。

四是强化促和维稳信访接处机制。坚持落实“四定一包”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网、电”一体化接访网络,规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强化信访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院领导值班日”制度,在电子显示屏公开值班领导的职务及联系方式,每天在大厅值班接访,现场解决问题。落实信访制度改革要求,加强信访甄别,推行“诉访分离”,将可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事项,纳入“诉”的范围;将司法程序已经穷尽,当事人仍信访的,纳入“访”的范畴,实行“诉”、“访”分类导入,将信访问题引入法治轨道内分类解决。2013年,我院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35件,实现了“两会”及重要活动期间无重大涉诉信访事件发生立案庭被评为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三)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队伍建设

一是突出政治建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化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的理解,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开展“学创”和“三抓一促”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干警提炼院训和院精神,引导法官珍惜职业荣誉,坚守职业底线;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结合院内院外先进模范的感人事迹,每季度开办一次“道德讲堂”组织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举办“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创公信法院我说我做”主题演讲比赛,着力培育法官讲政治、为人民、守正义的优良品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全覆盖,我院总结的“五项举措强化人民法庭党支部建设”工作经验,获选全国法院50件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二是突出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市委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与去年相比下降27.55%;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下降56.14%。厉行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次数较上年减少10次,发文减少9期,简报减少18期。迅速行动,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并腾退调整到位。实行公车集中管理,有效控制了公车私用、公车滥用。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推行院领导带队下基层调研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倾听民意,征求意见,深入查摆“四风”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按新要求重新修订了《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实施方案》等31项制度,汇编成册下发执行。加强制度落实,主动巡查,正风肃纪,全院作风明显向好。

三是突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教育为先,持续开展节前节后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使廉政教育常态化。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组织开展中层干部述廉评议,对评议排名靠后的2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实行全岗位监督,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2名违纪干部进行了查处。坚持文化育廉,组织开展廉政演讲会、廉政图片展、撰写廉政格言警句、发送廉政短信、推进家庭助廉等,促使干警提升修养,增强自律意识。

四是突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组织年轻干警下乡走访,提升一线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接访息诉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开办“法官讲堂”,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专题辅导,组织全体法官参加省法院统一组织的法官轮训,提高全体法官的专业化水平;在全院开展“一对一”以老带新活动,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会、案例评析会,提高法官的实践能力;强力开展优秀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树立标杆,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提高;实行法官全员轮岗,锻炼法官全面履职能力;注重审判调研,调研信息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院干警撰写的论文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3年年会获奖,成为全省法院系统9篇获奖论文之一。

(四)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有力推进法院工作

一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市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主动向市委汇报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举措,及时请示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及时汇报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涉及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坚决贯彻市委的重大决策、指示和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地落实好全市统一部署的“四城同创”、“三万”活动等中心工作,确保了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及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及审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不定期走访代表、委员,让代表、委员了解法院工作;9月份,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我院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11月份,由院党组成员带队,全面走访我市各镇、办、场、园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并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余份,代表、委员对我院工作提出80余条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重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在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防止冤假错案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向社会公开院长电子邮箱、廉政举报电话,实时关注网络舆情并及时回复,广泛接受监督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的作用,2013年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陪审率达63.55%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省法院“三评查”先进单位;法庭党建工作获选全国法院50件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张云等2名干部受到最高法院表彰;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上述来之不易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还有待提高,有的案件存在质量瑕疵,损害了司法公信度;二是执行难、涉诉信访处理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损害了法律权威;三是部分法官自我要求不严,作风简单粗暴、履职能力不足,不能完全胜任工作,损害了法院整体形象。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克难攻坚,着力加以改进。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院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建设“百强市、先行区、中心城”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跨越发展的能力,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和创新,着力推进公信法院建设,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彰显公平正义,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上述目标,2014年我院将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法治仙桃”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好司法改革,始终保持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公正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敢于担当,切实做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司法为民,着力落实便民利民。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群众观点,改进工作作风,推行法官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驻网格等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新一轮“三万”活动,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细化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四)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高审判质效。深化新机制,构建新模式,全力打造“精细、公正、高效、严谨”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实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提升。强化制度建设,实现审判管理规范化;强化绩效考核,实现审判管理科学化;强化流程管理,实现审判管理精细化;强化平台建设,实现审判管理信息化。  

(五)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素质能力。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建设,提升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党建工作。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狠刹“四风”,规范干警行为。强化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判断证据、驾驭庭审等专业技能和把握大局、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等综合素质,切实增强“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能力。加强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法官身心健康、依法履职的文化氛围。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违法办案问责纠错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六)强化监督意识,着力保障健康发展。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意见收集、工作整改、情况反馈工作机制,促进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扩大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决心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