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助力破产重整企业“涅槃重生”

发布时间:2023-08-12 点击数量:327

企业进入破产重整阶段之前,通常意味企业经营不善,大量的债权债务纠纷进入到诉讼、执行阶段,企业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企业往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及高管被限制高消费企业继续正常经营的拦路石

为助力破产重整企业破茧重生,仙桃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仙桃市支行联合出台《仙桃市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办法》,从纳税信用修复、工商信用修复、司法信用修复、金融信用异议处理建立破产重整、和解案件信息动态共享机制等方面助力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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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出台后,仙桃法院先后为侨光石化、亚通塑胶等破产重整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屏蔽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高消费信息,“枷锁”解除后,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经营,侨光石化于202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健全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是本院复制推广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典型经验的一次生动实践,仙桃法院将持续利用府院联动机制,畅通修复破产重整企业信用的渠道,引导资本服务实体,帮助重整企业合理获得融资、公平参与竞争,在法治化轨道上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