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干涉引矛盾,法官调解化纠纷
日前,我院仙桃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夫妻俩及其家人在主审法官调解下消除芥蒂,互相谅解,现已和好如初。
原告杨涛与被告姚莉均是“85后”,2012年9月经双方父母介绍相识,交往初期二人感情融洽。结婚后第三天,姚莉因口角与杨涛妹妹发生争执,杨涛见状十分不解,夫妻俩发生第一次争吵。次年,姚莉生下一女孩,但杨涛父母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开始对媳妇不满,二人家庭生活经常受到杨涛父母的干涉。从此,昔日和睦的家庭争吵不断。2014年9月,夫妻二人发生争吵后,姚莉一气之下回娘家生活。杨涛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姚莉离婚。
承办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夫妻俩之所以对簿公堂主要是受双方家人的影响。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抓住症结分别找双方家人做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析理释法,杨涛家人认识到对二人干涉过多影响了原本和睦的夫妻生活,只要小俩口和好,他们便不再干涉,并协助夫妻俩抚养小孩。杨涛妹妹也表示自己年轻不懂事,以后会更加尊重哥嫂。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夫妻二人终于和好。
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该庭受理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有很大一部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为“80后”,甚至有些“90后”也成为了离婚案件的主角。这部分人群离婚率偏高,很大程度由于家人干涉过多,使得生活压力本来就已经过大的小年轻们很容易因为承受不住家人和生活的压力而选择离婚。法官建议,父母的初衷都是希望子女幸福,但千万不要因为过多干涉反而造成家庭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