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笔试及职业技能测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7 点击数量:27397

根据《仙桃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及职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8月2日(星期日)下午

笔试:14:00—16:00

职业技能测试:17:00—17:30

二、考试地点及乘车路线

仙桃职业学院信息大楼(湖北省仙桃市纺织大道8号),可乘市内1路、7路、22路公交到仙桃职院站下。

三、准考证打印

前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0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4: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不另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阅读《仙桃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笔试及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考试当天下午13时开始进入考点(比准考证上注明的开考时间提前1个小时),请考生在学校入口处戴好口罩、有序排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健康绿码接受体温检测之后进入考点;考前三十分钟,考生在考场处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进入教室,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结束后考生根据监考员指令在原地进行休整后继续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以160个正确字/分为100分基准、60个正确字/分为60分基准,每一个正确字对应0.4分。对高于60个正确字/分、低于160个正确字/分的,按此标准进行百分制折算;对超过160个正确字/分的,按100分计。例如:某考生打字速度为8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其百分制成绩为60+(80-60)×0.4=68分;某考生打字速度为17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为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测试准备(限时10分钟)

①检查和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操作系统为Windows系统,提供9种输入法:微软拼音、全拼、智能ABC拼音、谷歌拼音、搜狗拼音、搜狗五笔、王码五笔、极品五笔、万能五笔。考生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考试现场不接受当场安装输入法及其他软硬件的要求,对提出鼠标、键盘等设备关于使用习惯和舒适度等方面问题不予受理,但不能正常使用除外。

②登录测试平台。考生在登录界面输入二代身份号码和准考证号进入测试平台,并检查确认个人相关信息。考生发现信息有误的,应当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处理。

③熟悉测试平台。为考生提供一次3分钟的模拟测试机会。在此期间,考生发现测试平台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

第二阶段:正式测试(限时15分钟)

考生有2次测试机会,每次时间5分钟,取最好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在此期间,考生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出现故障的,可以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等待处理,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讲话。经检查确有故障的,报主考官同意后,安排重新测试。

第三阶段:成绩确认(限时5分钟)

考生完成测试后,测试平台将自动生成并反馈成绩,由考生在测试终端确认。到达考试结束时间后,未确认成绩的,系统将自动收卷并显示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出现故障时,考生应当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考后不接受该类申诉。

3.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有序、迅速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试区域附近逗留、闲谈或聚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现场确认,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两周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4.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阅知准考证注意事项。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文具、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外,不准携包、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到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公安部门公章。

5.考虑天气影响和疫情防控要求,请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考试当天出行时间。外地考生如果提前一天抵达,请尽量入住考场周边酒店,避免因突发情况影响出行。

6.考生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若有作弊等扰乱考场秩序行为,一律作零分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仙桃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笔试及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须知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4日


附件

仙桃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
笔试及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2.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3.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4.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7.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