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支付4000元医疗费后,他们握手言和了

发布时间:2025-10-29 点击数量:44

因工作问题产生分歧在所难免

若逞一时之快

将言语冲突转化为肢体冲突

最终可能侵犯他人权利

从而面临民事赔偿

......

近日,仙桃法院通海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工作争执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纠纷起因

2025年5月,李某与赵某因工作问题发生争执。赵某在情绪激动之下,将李某推倒在地。李某在报警后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事后,双方因医药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某遂诉至仙桃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5000元。

各执一词

案件办理初期,双方情绪激动,矛盾尖锐,互不相让。

 “他先挑衅我,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只是一时冲动推了他一下,谁知道他会摔倒受伤。”赵某说道。

李某立即反驳:“工作分歧可以好好说,你凭什么动手?我医药费花了近四千元,要求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

耐心调解

面对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通海口法庭副庭长邵林枫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分析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从情理入手,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珍惜同事情谊。

“大家都是同事,平日和睦相处,都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发生冲突,做出不当行为,何不各退一步?”

“赵某动手确实不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李某也可大度一些,毕竟大家一块共事这么多年了。”

在邵林枫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当庭赔偿李某医药费4000元,两人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日常工作生活中,与他人产生矛盾冲突在所难免,但动手解决绝不是正确途径。一旦发生人身损害,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官在此提醒,遇事务必保持冷静,理性沟通,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切莫因一时冲动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