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强制执行有力度 人性执行显温情

发布时间:2018-07-03 点击数量:1286

    “真的太感谢您了,不然不知道要为这个案件奔波多少次,浪费多少精力!”近日,两名当事人代表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仙桃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感谢法院干警倾心执行,为其追回拖欠了3年的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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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代表送来锦旗

案情回顾

2015年,张某经营的武汉市江汉区某运输公司为12名商户提供建材运输业务期间,该运输公司受商户委托代收货款后迟迟不肯将货款交付给商户,导致多名商户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事后,12名商户联合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及其经营的运输公司赔偿损失。案件审理期间,张某经营的运输公司停止经营,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为注销状态。12名原告因此撤回对该运输公司的起诉,只对张某本人提起诉讼。

2016年9月,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应偿还12名原告货款及同期利息共计50万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12名原告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仙桃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做工作,但张某并无明确的还款意向。经网络查询,张某名下有位于仙桃市大洪小区的一处房产,执行干警随即对该处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启动网络拍卖程序。两次流拍后,合议庭经讨论后决定对被执行人标的物按法定程序进行变卖。2018年5月,该房屋以53.93万元的价格变卖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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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商讨执行款分配方案

房屋变卖款打入仙桃法院执行账户后,因12名申请执行人均在外省,为避免双方当事人因执行款分配问题往返奔波,仙桃法院执行局召集12名申请执行人和张某共同商讨执行案款分配方案。

商讨过程中,张某提出因长期生意亏损,个人经济情况不容乐观,请求申请执行人能适当减免货款利息。经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就案款发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次日,仙桃法院现场为12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至此,这起长达3年的运输合同纠纷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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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发放执行款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打响以来,仙桃法院举全院之力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在高压打击“老赖”的同时,仙桃法院执行干警们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在执行工作中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