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法警联动如虎添翼 拒执自诉再下“一城”

发布时间:2018-06-12 点击数量:364

    “我现在就还款,请快放我出去!”日前,在拘留所内被关押数日的仙桃市民胡某在偿还341万元债务后终于重获自由,这也是仙桃法院通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程序化解的又一起“骨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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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胡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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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收据

    2016年2月,仙桃市某金融担保公司与该市两家精密机械公司签订了一份标的额514万的借款合同,约定两家精密机械公司将74台精密设备抵押,胡某和其妻张某对抵押物实现债权后不足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到期后,两家精密机械公司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该金融担保公司向仙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2月,法院依法判决两家精密机械公司和胡某、张某按合同约定还款。判决生效后,两家精密机械公司对判决内容不理不睬。2017年5月,该金融担保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扣押了74台精密设备,并对胡某和张某共有的房产进行了查封,对胡某在广东省东莞市某公司的股份予以冻结。眼见切身利益受损,胡某提出先行偿还250万元以换回扣押设备,同时与该金融担保公司约定2017年8月30日前将余款一次性还清,双方矛盾暂时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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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出具的承诺书

    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该金融担保公司多次催促胡某偿还余款,胡某先是“打太极”,之后便不知所踪。该金融担保公司再次找到执行干警求助,合议庭经讨论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采取拒执罪自诉程序办理该案,并指导该金融担保公司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今年5月24日,公安机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到被执行人胡某下落后迅速和法院执行局对接,执行干警火速出击将胡某逮捕后送拘留所收监。

今年以来,仙桃法院始终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转移财产、拒不腾房、拒绝申报财产、欠薪逃匿、违反限制消费令等常见的规避执行做到应打尽打。尤其自仙桃市公安局驻法院执行警务室成立以来,仙桃法院充分利用公安机关查人找物的资源优势,打击拒执如虎添翼,逮捕人数每日攀升,不仅彰显了司法权威,也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推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