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邹碧华精神 争当人民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5-05-19 点击数量:10016

简要事迹:

邹碧华,男,1967年生,江西奉新人,1999年入党, 2012年起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邹碧华先后指导或参与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勇当全国司法改革的探路先锋,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作出突出贡献。2014年12月10日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7岁。

2015年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中共中央宣传部2月3日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时代楷模”邹碧华的先进事迹。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投身司法事业26年,担任法官22年,邹碧华秉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的职业理念,依法公正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权。

在民商事审判领域,邹碧华率先推行他自己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和裁判文书“八个一致”,引起全国法院系统的关注。针对审判流程管理上的问题,他组织人员自行研发均衡结案软件系统,推行庭前评议制度和“5S”效率管理试点,设定9种庭室管理工具,完善流程节点的监督管控。

作为一名学者型法官,邹碧华擅于总结审判和管理经验,致力于学术研究,先后主编或撰写了《中国法官助理改革研究》、《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和完善》等10余部著作,在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2010年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在全国法律界产生极大影响,被全国各地法院作为民商事审判的范本,成为很多法官、律师、学者的必读经典书目。他还参与《物权法》立法讨论,以及《合同法》、《公司法》等重大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学习要求:

   1、认真领会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精神,认真组织多种形式学习,将邹碧华同志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司法为民上,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4、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