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出镜】敖四明:执行攻坚尽显军营本色 拳拳爱心点亮希望之光
日前,由仙桃法院、仙桃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的“第一届新时代十佳天平卫士”评选活动已落下帷幕,经联名推荐、资格审查、事迹展播、民主投票、集体研究等步骤,10名干警脱颖而出获此殊荣。为向各界群众展现仙桃法院干警崭新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舞和激励广大干警以饱满热情融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开创仙桃审判事业新局面,仙桃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将陆续推送“十佳出镜”专题,全方位展现“第一届新时代十佳天平卫士”的工作点滴,欢迎各位网友持续关注。
十佳出镜6:仙桃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执行中队干警 敖四明
敖四明,男,汉族,1974年11月生,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现任仙桃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执行中队干警,三级警督。从部队转业到仙桃法院十余年来,坚守“退伍不褪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以萤火之光铸忠诚之魂。3年来共执行案件500余件,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一方和谐稳定,彰显司法公平正义。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感动仙桃”十大道德模范、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湖北好人”提名人选等。
履职尽责 提升执行实效
敖四明同志在执行工作岗位上,熟练掌握涉及执行方面的法律知识,有较高的执法水平。工作期间经常早出晚归,不怕苦、不怕累,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高执行实效,不断增强司法工作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在许多陈年老案的执行中,敖四明同志总是想尽一切办法,穷尽所有法律手段使案件圆满执结。2017年,敖四明同志共执结各类案件186件,涉及标的额1000余万元,司法拘留被执行人近20人次,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践行了“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纪律严明、勇于担当”的仙桃法院执行精神。
司法为民 调解促进和谐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敖四明同志始终把坚持人民群众利益为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在办理每一个具体案件时,扎实调查、耐心倾听,以高度的责任心开展执行工作,注重实体和程序的公正,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努力追求执行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司法为民,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充分考虑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行执行和解制度,力求有效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热心公益 萤火点亮希望
敖四明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入了仙桃义工组织,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从1994年起,他就从每月微薄的工资里拿出一部分资助那些遇到困难的人。2010年底,敖四明同志积极联系下查埠小学与深圳一家爱心企业,促成双方达成助学协议,该企业为下查埠小学捐赠一批电子图书室设备,并资助10名品学兼优的困难失学儿童直至高中毕业。目前,在敖四明同志的联系下,该公司已连续资助了7年。
2015年,仙桃市人民法院成立了“萤火虫”志愿者服务队,由敖四明同志担任队长。两年多来,志愿服务队从几十人发展到上百人。该志愿服务队以“荧光汇聚大爱 普法传递力量”为服务理念,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助学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成立以来,在队长敖四明的带领下,爱心足迹遍布仙桃大地,为多所学校开展普法讲座30多次,涉及师生近万人,并资助贫困学生50多人。在2015年度仙桃市第四届“感动仙桃”十大道德模范的颁奖晚会上,仙桃市书法协会秘书长亲笔书赠“众多的萤光微光,聚在一起,能把整个仙桃的夜空照亮”,勉励他一如既往投身公益,用自己微弱的光亮照亮他人。
在执行战线的每一个日夜,敖四明同志都用敢于直面困难的勇气和勇于担当重任的魄力,迎接着工作中一个又一个挑战。在每一次志愿活动中,敖四明同志都会以最大的热情做好志愿服务工作,传递爱心,传播社会正能量。他,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执行干警,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用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起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