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条硬措施!仙桃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助力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07-09 点击数量:581

    7月7日,仙桃法院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合同执行效率”和“破产办理质效”两大重点,提出四个方面30条措施,旨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为辖区全面小康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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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提出,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全面优化诉讼服务。组建调解团队、立案诉服信访团队、快审团队,整合多元解纷、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等职能,开设涉产权案件和涉企业案件“绿色通道”。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进驻市社会综合治理中心,推进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解、全链条解决”。推行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完善送达与鉴定制度,努力破解“送达难”,保障审判活动畅通运行。


    方案指出,优化审判执行机制,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有效发挥合议庭功能,严格案件审限管理,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推动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觉履行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2%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方案要求,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类股权、投资纠纷,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严格区分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鼓励交易模式创新,保障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贯彻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适用保全措施。健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经营暂时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开展续贷业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发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持续开展服务企业专项工作,助力企业防风险、促转型、转发展,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生产经营能力。


    方案强调,完善破产审判机制,促进市场要素优化配置。健全破产审判专职机构,畅通破产案件受理渠道,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减少管理、变价和分配财产的费用,提高资产变现率。深化府院联动协调机制,高度重视破产管理人作用,积极推动适用破产重整程序,探索建立“僵尸企业”退出机制。


    方案的发布实施为仙桃法院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明确的“任务表”和“施工图”。下一步,该院将按照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有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强化精准服务、精细管理、精深办案,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和破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