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满中秋话团圆 普法“香”伴度佳节
——仙桃法院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4-09-11 点击数量: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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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将至,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全院干警精神文化生活,9月11日上午,仙桃法院联合油榨湾社区共同开展“月映中秋 文化传承”活动。

“中秋节,又称月夕、秋节、仲秋节等,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呦……”

品月饼、话团圆、忆习俗、学法律。活动现场,法院干警谢添、张文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居民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大家纷纷鼓掌称赞,表示受益匪浅。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坚持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持续为法治仙桃、和谐仙桃、美丽仙桃贡献法院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