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退回的维保费,重续的邻里情

“多亏法官耐心调解,既帮我们要回了维保费,还保住了多年的邻里情!”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调解一起涉电梯维修的合同纠纷。
电梯维保起纠纷
2024年12月,某超市与某电梯工程公司签订《电梯设备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约定了维保服务期限、维保费用标准等核心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某超市按约向某电梯工程公司支付了维保费用4万元,但某电梯工程公司在完成部分维保工作后便停止提供维保服务。经协商,双方解除了合同,但对于已支付的维护费用产生争议,某超市遂诉至仙桃法院,请求判令某电梯工程公司返还已支付的维保费。
针锋相对陷僵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邵林枫经查阅卷宗,了解到双方争议金额不大、案情相对简单,为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引导双方从“对抗”走向“对话”。
然而,调解工作伊始,双方积累的负面情绪瞬间爆发。
“你方既然中途停止维保服务,就该全额退还我方已支付的维保费用!”
“停工实在无奈,更何况我们也履行了部分义务,要求全部返还并不合理。”
眼看矛盾即将升级,邵林枫果断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一方面向某电梯工程公司指出,电梯作为商场公共场所的关键设施,其维修保养直接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安全,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及时、全面、尽责履行义务,任何疏忽都可能引发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向某超市耐心说明某电梯工程公司的经营实况,引导超市多多理解与包容。
邻里情暖化坚冰
“说实话,再这样下去,我们以后在小区碰面,都没办法打招呼了。”
调解的关键转折,源于邵林枫对双方法定代表人“邻里”关系这一特殊身份的敏锐捕捉。在与双方分别沟通时,邵林枫以“远亲不如近邻”为切入点,耐心进行劝解。
“商事合作中难免出现摩擦和分歧,但多年的邻里情谊更为珍贵。若因一时纠纷损害平日和睦,实在是得不偿失。”
真挚朴实的话语深深触动了双方,也为化解僵局打开了突破口。
某电梯工程公司负责人坦诚表态:“维修响应确实不够及时,我们承认存在责任,愿意退还相关款项,也恳请对方能够理解小企业的资金周转难题。”
某超市负责人也诚恳回应:“我们认可某电梯工程公司过往的服务质量,更珍惜多年的邻里情分,希望最后能以柔和的方式妥善解决问题。”
最终,在邵林枫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某电梯工程公司分期向某超市退还28500元维保费。双方握手言和,该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