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渔,司法护航!仙桃法院开展“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专项修复行动

春风送暖,碧波荡漾。3月12日,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暨第48个植树节之际,仙桃法院会同汉江中院、市检察院、团市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事局、仙桃职院等多家单位,在仙桃江滩公园航道段码头(石码头)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一、科学放流:以“放”代“罚”复生态
上午9时,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开始。汉江中院赔偿办(环资庭)主任陈忠军,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叶方静,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倩,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黄先军等出席活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仙桃职院青年学生代表共50余人参加活动。
被告人马某、王某在市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下履行生态修复义务,2000尾鱼苗被缓缓放入汉江之中。
张倩表示,这些鱼苗的投放,既是近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具体体现,更是仙桃法院落实“谁破坏、谁修复”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真正实现了“处罚一个、恢复一片、教育一方”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此次活动将司法惩戒与生态修复紧密结合,不仅让群众直观感受到了保护长江生态的重要性,也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一江清水的决心”。放流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活动给予高度肯定。
“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要主动学习《长江保护法》,积极参与水源地保护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为长江生态修复贡献青春力量。”来自仙桃职院的青年学生代表感叹道。
二、水文参观:探秘水源护民生
放流结束后,大家共同前往市水文站、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参观学习活动。
在仙桃水文站,大家详细了解了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作机制与核心功能,见证科技赋能生态保护的“智慧防线”。在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作人员现场讲解了保护区的划定标准、重要意义及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整体情况,让在场人员深刻体会“守水有责、护水尽责”的使命。
三、以“绿”固“岸”:复绿回看固成效
随后,仙桃法院干警前往汉江流域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对前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被告人补植复绿的树苗成活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核查,实地查看树苗长势。
四、普法宣传:送法进江护家园
法院干警还联合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开展了普法宣传与水源地保护志愿活动。
“今年是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共护一江碧水!”干警们一边协助志愿者们开展白色垃圾清理行动,一边向周边群众发放生态保护宣传单,详细讲解禁渔期、禁渔区及禁用渔具规定,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以法为桨护生态,以行践诺守安澜。仙桃法院将持续深化“刑事惩处+生态修复”模式,不断创新司法保护举措,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为守护汉江安澜、建设美丽仙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