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传龙等51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一案

发布时间:2020-06-22 点击数量: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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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仙桃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传龙等51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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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8年间,在时任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珠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童三红(另案处理)的组织下,原仙桃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艳雄(另案处理)、原仙桃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分局副局长王坤(另案处理)指挥该局二级单位屠管办稽查队员,即本案被告人彭连堂、李博博、陈常杰、汪爽等人;九珠公司副总经理唐柏枝、严泽洪(二人均另案处理)指挥公司下属各乡镇分公司的经理、员工等,即本案被告人张传龙、刘衔松、石勇敢、余艾武等人,以稽查私屠滥宰为名,先后在仙桃市城乡部分菜场开展非法稽查,在没有履行正当程序的情况下,强行收缴猪肉商贩销售的外埠猪肉等肉制品,持凶器随意殴打销售外埠猪肉的商贩,肆意扣押猪肉商贩销售的外埠肉及运输外埠冷鲜肉的冷链车,对经营户进行“罚款”或收取管理费,逼迫猪肉商贩从九珠公司购进猪肉,对猪肉商贩实行非法拘禁。


    公诉机关认为,张传龙、刘衔松等人的上述行为严重破坏了仙桃市猪肉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应分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系仙桃法院近年来受理的规模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刑事案件,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仙桃法院选派3名员额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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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人合议庭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该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组织辩护人和被告人进行视频会见。为查明案件事实,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2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申请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事项交换意见并进行证据展示,明确庭审争议焦点,并将庭前会议内容逐一告知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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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名公诉人


    庭审中,4名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50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当天的庭审历时10个小时,晚6时30分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整个庭审过程依法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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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名辩护人


    仙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本案庭审工作,统一调配警力负责庭审警务保障,卫健、市场监管、财政、城管、城投、电力、宣传、消防、信访、网络通讯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庭审后勤保障。


    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工作,在仙桃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科学指导下,仙桃法院成立庭审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案件审理、后勤保障、警务保障、疫情防控及医疗应急等若干工作组,有序推进庭审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医疗机构组织全体庭审参与人员、被告人、安保干警及旁听人员于庭前3天接受新冠肺炎核酸和抗体检测。庭审当天,所有人员持有效证件、佩戴普通医用口罩、电子健康码(绿码)进入审判庭。


    部分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等50余人旁听庭审。因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