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动态】法官巧调纠纷 企业联手点赞

发布时间:2019-06-13 点击数量:329

长期合作的生意伙伴因一方未按时支付加工费用而剑拔弩张,对簿公堂。近日,仙桃法院龙华山法庭成功调解了该起加工合同纠纷,让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原告仙桃市某机械制造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被告仙桃市某造纸机械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有着长期稳定的业务来往。2017年6月,双方口头达成加工协议,约定由乙公司提供钢板,甲公司按照乙公司要求进行加工,每吨收取550元加工费。2017年6月至7月,甲公司按要求共加工了118.865吨钢板,并如期交付给乙公司。然而,乙公司却迟迟未支付加工费65368.60元。甲公司经多次催讨未果后,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乙公司告上法庭。

龙华山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实地走访了乙公司。经了解,该公司去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财产受损严重,经营陷入困难。乙公司负责人对拖欠甲公司加工费之事表示认可,但也表示目前公司经营困难,暂无能力一次性履行全部加工费。

承办法官分析后认为,双方当事人一直有稳定的业务往来,且乙公司此前也从未逾期支付过加工费,该案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承办法官分开给两家公司的负责人释法说理,做双方思想工作。甲公司在了解到乙公司困难后,放弃了部分加工费用。

三天后,乙公司负责人拿着38000元现金,主动到龙华山法庭交付给甲公司负责人。两家公司负责人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并对承办法官的调解表示感谢。至此,该起加工合同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