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他们“友谊的小船”修复了......

发布时间:2025-02-27 点击数量:180

多年好友因合作产生纠纷,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两人对簿公堂,争的面红耳赤。他们的矛盾一定是不可调和的吗?

近日,仙桃法院张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帮助双方当事人重拾昔日友情。

友情生隙纠纷起

2017年至2019年期间,彭某与伍某因生意往来成为合作伙伴,双方关系融洽,私交甚好。而后双方进行了对账,截至2023年,伍某仍欠5万余元未结清。然而,让彭某没想到的是,之后伍某多次承诺还款却屡次违约,甚至失联逃避责任。惨遭好友“背叛”,一气之下彭某将伍某诉至仙桃法院。

释法明理解心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韩潇认真查阅卷宗,发现双方情谊犹在,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韩潇以双方多年合作情谊为切入点开展调解工作,向双方讲清情理、讲明法理、讲透道理。

“你们都合作这么多年了,之前生意往来通畅,这次出现这种情况想必也是事出有因。”

“是的,老彭不是我不接你电话,实在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不好意思接你电话。”

“你困难可以和我协商啊,我也没说让你明天就还。”

“是的是的,是我的错,这次我不会再逃避了,我一定尽快还款!”

……

在韩潇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解开“心结”,并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感谢韩法官,在帮助我们快速化解矛盾的同时,让我们解开误会,修复了‘友谊的小船’。”签署协议后,彭某表示十分感谢法院为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所作的努力,不但问题解决了,他们双方之间的关系也更加融洽了。

法官提醒需谨记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公民的“第二身份证”。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大家应恪守信用,若遇履行困难,应主动积极沟通协商,而非逃避问题。在大额买卖中,双方应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遇到问题时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