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思想认识 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4-03-25 点击数量:9638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进行全面改革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司法公正、司法改革不断落实。现结合教育活动的开展,我谈几点体会认识:

一是政法机关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同的价值观充斥人们的思想。现如今,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确实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政法机关,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出发,教育好自己的队伍,确保队伍经得起任何考验,做到政治上永远合格。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少数政法干警放松了要求,干了一些脱离群众的事情,甚至违法乱纪的事情,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影响极坏,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一批“老虎苍蝇”被打,这其中也有法院系统的。周强院长在314日全国法院电视电话会上指出“要清除法院队伍害群之马。”可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时不可待。出了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整治,不及时改正,是非常危险的。改正问题的前提是要敢于正视问题,要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效果。因此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二是满足人民群众期待的需要。人民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不可缺少的力量,其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长期以来,我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打黑除恶、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服务经济、保驾护航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党是信得过的,人民群众是满意的。但是,我们只要认真检查一下,发现我们的工作与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如作风散漫、态度生硬、执法不公、办案不廉,甚至有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有悖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必须通过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解决好司法作风和群众观点问题,切实转变司法作风,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爱岗敬业,廉洁执法,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稳定、舒适的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的需要。司法公信力是法院的生命力,是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基石。司法公信力来源于法官办案的公平公正,没有公平公正,就谈不上司法公信力。因此,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解决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公、不廉、不作为等问题。不可否认,有少数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甚至极个别法官置有关规定于不顾,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损害了法院形象,在这个问题上我院过去是有教训的。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是整人,而是帮助人,我们每位干警都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要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做到在思想上有感悟,在心灵上有触动,在行动上有改观,把有悖于法官职业道德的错误观念摒弃掉,把有过违反“八项规定”、“五个严禁”的错误做法改正掉。出于公正办事,坚持廉洁办案,把当事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办好、办实,让当事人打放心的官司,打信得过的官司。只有这样,司法公信力才会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法院的形象才会不断提升。

四是巩固和发展审判事业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周强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汇报时,就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法院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担负着惩治腐败、化解矛盾、调解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因此,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积极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理念,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要加强廉洁办案,提高案件质量。结合这次教育活动,要重点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坚决杜绝办案不公不廉现象。要教育和引导法官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廉洁办案,使每起案件的当事人服判息诉,胜败皆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按照周强院长提出的“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的要求,正风肃纪,争当合格干警,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