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奔东我向西,咱们钱情已两清
——仙桃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情侣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03-04 点击数量:170

“如果让你重新来过,你会不会爱我,爱情让人拥有快乐,也会带来折磨……”

恋爱时甜蜜热烈,分手后却对簿公堂。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昔日情侣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甜蜜恋情下的金钱纠葛

2024年,姣妹与阿才相识相恋。恋爱期间,阿才以生意周转、家人生病等理由,多次向姣妹借款,累计金额达2万元。然而,好景不长,两人感情破裂,最终分手。之后,姣妹多次联系阿才要求还款,但阿才却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姣妹将阿才诉至法院。

情法兼顾消融往日积怨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许立坤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得知阿才对借贷事实并无异议,但其表示目前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考虑到双方曾为情侣,且阿才确有还款意愿,许立坤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阿才,于情于理于法,你借了钱就得按时还,拒不还款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姣妹啊,我知道你心里委屈,可你们曾经也是真心相爱过。阿才现在确实有难处,也承诺一定会还钱,你能不能看在过去的情分上,给他点时间缓缓?”

调解过程中,许立坤一方面向阿才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劝导姣妹念及旧情,给予阿才一定的宽限期。

“姣妹,你相信我,我一定还。”

“好,我再信你一次,利息我也不要了,希望我们可以好聚好散。”

最终,在许立坤的耐心沟通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阿才分期偿还姣妹借款本金2万元,姣妹放弃利息诉求。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昔日恋人也得以放下过往恩怨,以平和的姿态告别。

法官说法

爱情是美好的,但也要保持理性。情侣之间涉及经济往来时,尽量做到“明算账”。对于借款,最好签订书面借条,并注明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内容;对于赠与,也要明确赠与目的,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让爱情在法律的保护下更加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