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用心用情守护“沔水仙鳝”第一镇
盛夏未央,金秋已至。在第七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到来之际,9月14日晚,仙桃法院民一庭、张沟法庭10余名法官干警组成夜间普法小分队,前往张沟镇先锋村黄鳝贸易市场,通过夜间审判、以案说法、派发普法宣传单等方式,为正在交易的商户、鳝农以及在场群众带来了一场“法治盛宴”。
夜间法庭不打烊,点亮司法便民灯
“法官,白天鳝鱼早市繁忙,没法参加庭审怎么办?”
“法官,我白天要做小工,开庭时间协调不过来怎么办?”
张沟法庭庭长陈丹接到了一起涉鳝鱼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的来电。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征求双方的意见后,陈丹决定采用“夜间法庭+巡回审判”的模式,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2016年5月,李某向张某购买鳝鱼苗用于养殖和销售,此后双方一直保持合作关系。2020年,因经营状况不佳,李某未能及时支付全部货款。后经双方结算,李某共拖欠张某货款6万多元,因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诉至仙桃法院。
“张哥,你诉请的欠款金额我不认可,之前有几批鱼苗死亡数量太多,应予以扣减,而且我现在经济上是真的困难,只能凑到2万块钱。”
“你欠我钱这么多年,利息都不知道要多少了,我绝对不同意。”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陈丹一方面稳定双方情绪,另一方面结合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围绕争议焦点,分别向双方释明法理,进行疏导劝说。
“俗话说得好,和气才能生财嘛,你们都在一块合作了这么多年,希望你们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现在市场行情不太好,老李也确实是不容易。”
在陈丹“情”为先、“理”为主、“法”为盾的耐心调解下,李某和张某的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通过分期付款方式向张某支付货款4万元。
“真是太好了,既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纠纷,又没耽搁我们做生意。”李某和张某纷纷竖起了大拇指,为张沟法庭便民司法举措点赞。
为民普法有温度,照亮乡村法治路
“鳝鱼买卖一定要签订合同,提前约定好鳝鱼品种、质量、价款等重要内容。”
“在买卖过程中,发生争议别慌张,耐心协商最关键,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法律帮助。”
庭审结束后,民一庭庭长刘国就案普法,耐心为鳝农们讲解如何规范买卖行为,引导鳝农们依法诚信经营。此外,普法小分队还为在场群众讲解了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涉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营、邻里纠纷等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为大家答疑解惑。
“真的是太精彩了,希望以后能多多举办类似的普法活动。”村民老郑感叹道,自己与法律的距离更近了,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了,精神世界也更加丰富了。
本次普法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护航“一条鱼”“一块布”等特色产业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