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调解促家和
——仙桃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涉残疾人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23-09-19 点击数量:2014


 “感谢法官的倾情调解,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关怀!”邹某满怀感激的说道。近日,仙桃法院龙华山法庭妥善调解一起涉残疾人离婚案件,帮助双方消除隔阂、重归于好。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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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某幼年时因患小儿麻痹症导致残疾。2006年7月邹某与刘某结婚,2009年6月生育一女。女儿出生后,刘某受其母亲重男轻女思想影响,拒绝承担家庭责任。后邹某搬至娘家居住,独自抚养女儿。2023年8月,邹某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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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云承办该案。张云第一时间与邹某和刘某联系,详细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并询问双方调解意愿。邹某情绪激动,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庭审当天,刘某未按时到庭,张云随即拨通刘某电话,劝说刘某出庭,面对面沟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刘某到庭应诉。

庭审期间,张云了解到,邹某和刘某的女儿正在读初二,学习成绩优异。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从家庭责任角度出发,明确告知刘某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双方理性对待婚姻,劝导双方努力营造幸福完整家庭,共同守护小孩健康成长。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悉心调解,最终双方打开心结,刘某愿意尽最大努力承担起应尽的家庭责任,并承诺每月给予邹某2000元生活费,邹某向仙桃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