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动态】循乡俗巧断案 借典故化心结

发布时间:2018-08-16 点击数量:327

    “这个法官不一般!多次调解做工作不说,还用典故讲道理。”历经8次调解,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仙桃市民余某和罗某不约而同向承办法官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罗某平日经营一家生活废品回收厂,2016年9月,罗某雇请余某在工厂从事塑料童车破碎工作,约定日薪80元。工作后不久的一天,余某因所穿衣物卷入电锯导致左前臂锯伤。事发后,余某被迅速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为六级伤残。伤愈出院后,余某多次找罗某索要赔偿金。罗某认为自己已垫付部分医药费,且余某应对受伤及伤情恶化承担主要责任,不愿再赔偿。由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余某于今年年初诉至法院,要求罗某承担赔偿责任。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先后7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眼见双方争执不下,火药味越来越浓,法官并未放弃努力,终于在第8次调解中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口头约定由罗某后续赔偿余某11万元,并于一周内交付。不料想第二天,余某却反悔了,要求增加赔偿金额,原本可以圆满化解的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找到余某,仔细询问其增加赔偿金额的原因。余某表示自己只有一个儿子,是儿子坚决要求增加赔偿金额。法官敏锐地意识到,农村家庭普遍存在“养儿防老”、大事要听取子女意见等观念,应从余某的儿子身上寻求案件调解的突破口。于是,承办法官迅速联系了余某之子小余,小余刚开始态度坚决,不肯让步。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带着小余参观法庭走廊上的宣传画,宣传画讲述了安徽六尺巷的故事。有感于古人的胸襟气度,小余主动表示按口头协议处理,这起历时两年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六尺巷的典故

    清朝康熙年间,大学士张英的府第与吴姓相邻。吴姓盖房欲占张家隙地,双方发生纠纷。张英家人寄书信给张英要求张英利用职权处理此事,张英阅罢,立即批诗寄回:“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得诗,立即拆让三尺,吴姓深为感动,也连让出三尺。于是,便形成了一条六尺宽的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