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批量案件集中办,省时高效获点赞

发布时间:2019-06-10 点击数量:424

6月3日一大早,正准备开始一天繁忙工作的执行法官刘林在院机关大厅被四名申请执行人笑意连连地拦下,刘林法官刚要向他们说明马上就能办理领款手续,却被申请执行人递来的一面“执行神速,公正为民”的锦旗抢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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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执行干警赠送锦旗

2016年,何某(化名)、李某(化名)、吴某(化名)、王某(化名)先后与湖北某公司仙桃分公司签订了一份网络约租车经营使用协议。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该公司均未按照协议约定向四名当事人支付运营收入。2018年,四人先后向仙桃法院起诉该公司。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该公司应分别返还四名原告购车款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不履行判决义务,四名原告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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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打电话找朋友筹钱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该公司的负责人龙某(化名)要求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龙某以本公司系分公司,不承担责任为由拒不配合。看到龙某不为所动,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化解案件。5月20日,执行法官向仙桃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在车辆管理所的协助下,按照判决内容将4辆网约车所有权变更到申请执行人名下。在看到龙某仍没有主动履行意图后,执行法官决定对龙某采取司法拘留。5月28日上午,在获悉龙某的踪迹后,执行干警前往龙某所在处将其控制,并向其阐释法理及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危害性。经过执行干警的劝说,龙某当场将13余万元的执行款打入仙桃法院执行款账户。该案件从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到案款到账仅用8天时间,再次刷新了强制执行的“仙桃速度”。6月3日,四名申请执行人在仙桃法院领取了转账支票,案件得以实际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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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将13余万元执行款打入仙桃法院执行款账户

继“专人接访制度”“夜间执行活动”后,仙桃法院执行局探索建立“同一被执行人统一办案”的执行工作模式,针对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批量案件指定由专人办理,在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的同时,进一步节约执行司法成本,助力全院执行质效实现“大踏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