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闫大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仙桃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2008年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民一庭被省妇联、省高院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单位;2010年我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今年8月份,我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9-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审判职能
坚持把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1816件,结案21105件,结案率为96.74%。
(一)以维护稳定为首要任务,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准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宽严有度,罚当其罪。五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336件,判处犯罪分子3573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开展“打黑除恶治盗抢”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773件1295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235人。在今年“打黑除恶治盗抢”专项斗争中,依法对李均等盗抢团伙犯罪分子判处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印发张贴布告1000余份,起到了威慑和教育作用。开展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3件101人,其中原任科级以上职务的 38人。按照“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对偶犯、从犯和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轻处罚。如吴某在高三学习期间偶然犯罪,我院依法对其适用缓刑,通过与其家庭和学校联合帮教,今年吴某以超600分的成绩考上了一类大学。女法官曾国荣精心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使多个失足的未成年人获得新生,被誉为迷途少年的“法官妈妈”,被评为第一届“感动仙桃十大道德模范”。积极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共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60余起,为受害人执行赔偿金900余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以案结事了为最终目标,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407件,标的额6.4亿元。加大涉农涉企案件审判力度。对于农田承包、土地转让、坑农害农等涉农纠纷案件,围绕稳定农村经济政策,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共审结该类案件2568件。对于工商企业因经济合同、产品质量、债权债务等纠纷案件,着眼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共审结该类案件1539件。加强对婚姻、赡养、邻里纠纷等家庭纠纷案件处理,注重诉讼调解,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共审结该类案件4515件,其中调解处理达60%。及时正确处理房屋买卖、保险合同、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热点案件,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我院在审理刘某某交通事故损害案时,刘某某仍在医院治疗,且无力支付医疗费,我院依职权裁定先予执行40000元,支付刘某某医疗费,有效地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以社会和谐为价值追求,努力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88件,审结77件,执行非诉案件325件。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协调处理机制,努力促成行政争议和解,防范矛盾激化,维系官民和谐。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保障了行政机关政令畅通。加强以案讲法促规范,派出法官到行政执法单位,通过以案讲法形式,共同探索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共同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四)以保障权益为根本使命,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4464件,执结4284件,执行标的额达3.9亿元。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衔接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对有履行能力,逃避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对暴力抗拒执行的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8年以来,我院适用《刑法》第313条,共判处3起拒不执行裁判案,起到了威慑作用。积极依靠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参与执行,提高案件执结率,使一批难案、“骨头案”得以消化。如申请执行人何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二级伤残,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赔偿何某2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李某无赔偿能力,我院主动与当事人所在镇、村负责人沟通,召集双方亲属参与调解,使该案和解执结。
二、能动司法,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主动开展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自觉置身于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和重点帮教,推行法律宣传进社区、重点帮教进家庭、思想感化进监所,挽救一批失足青少年。与辖区居委会联手开展禁毒活动,以法律宣教和重点帮教形式,帮助群众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法制观念。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稳妥处理新农村建设中发生的土地调整、项目建设、利益分配纠纷案件。扎实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挤出30多万元资金帮助张沟镇红光村建村部、整土地、改面貌。组织干警进村入企进行大调查、大走访,走访重点企业30多家,提供法律咨询100多次,了解社情民意,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大力支持计生部门工作,协助查办“两非”案件32件,受理办结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114件。抽调干警参与市“三地办”、“两违办”、信访局等工作,执结“两违”和“三地”行政申请执行案件47件。派出法官到全市移民安置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服务,为移民安置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人民法院报》对我院的做法进行了宣传。
(二)开展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开创矛盾纠纷化解新思路。建立多方协调机制,拓宽诉调对接渠道,加强与公安、交警、工商、劳动、司法等部门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与配合,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宣传指导工作,向人民群众宣传司法确认简便、快速、效力强等优点。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的支持,开展行政执法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诉调对接业务培训,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120余人次,提高了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诉前调解分流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依法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700余件,做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当地、在当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诉讼窗口建设,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将立案庭和7个基层法庭作为窗口建设重点单位,认真落实着装上岗、文明接待、指导诉讼等服务措施。强化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坚持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庭服务周”活动,送法上门,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尽力方便群众诉讼。实行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近70%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五年来,共为322起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52万余元,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15万余元,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四)着眼稳定和谐大局,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开展开门大接访,规范接处访行为。对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案件,积极做好来访者的情绪稳定工作,耐心劝解疏导,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注重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对日常信访案件,做到认真细致排查造册登记,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办理。一起涉及70户渔民权益的转让合同纠纷信访案,经我院耐心做调解工作,70户渔民的权利得到保护并息诉息访。五年来,共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60余起,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2009年,我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集中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先进单位。
三、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审判管理
以开展“质量效率年”和“审判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强化制度管理,建立了以“五大机制”和“三大制度”为核心的审判管理体系。建立审限管理机制,将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程序都纳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两个7”工作日制度,要求所有案件在开庭后7日内进行合议,合议后7日内必须裁判。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细则》,每月对审(执)结的案件和裁判文书进行逐案评查,对查出问题的案件或裁判文书,责令有关业务庭和案件承办人进行整改。裁判文书实行网上公示,做到裁判结果公开。建立上诉案件调查机制,对上诉案件先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逐案分析,进行责任倒查。建立庭审规范评议机制,采取重点观摩、平时抽查、组织实施庭审考核等方式对庭审活动进行检查评议,严格庭审纪律、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建立判后答疑机制,把判后答疑释明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针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问题,耐心向当事人作出解释与说明,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或避免申诉信访。强化责任管理,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对于经评查发现的错案和重大瑕疵案件,记入主审法官的考评档案,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因案件质量问题引起的涉诉信访,对责任人作出惩戒处理。落实奖惩制度,对精品案件承办人及优秀裁判文书作者予以奖励表彰,瑕疵案件及瑕疵文书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强化绩效考评,对法官的办案数量、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等内容全面实行量化考核,记入个人司法绩效档案,客观评价每位法官的司法能力。
四、强基固本,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抓基础,促长远,以“作风建设年”和“形象提升年”为抓手,着力培育和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一)加强思想教育,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扬革命优良传统,坚持群众观念,严肃纪律作风,重点解决少数法官片面强调独立行使审判权,宗旨观念不牢、服务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形象不好等问题,进行专题教育10次,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100余次,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3场,举办主题演讲比赛2次,组织革命传统教育6批(次),进行纪律作风集中整训5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院评选26名党员作为“党员示范岗”,树立17名学习、廉政标兵。开展“创精品、当十佳”活动,评选出了百件精品案件和十佳优秀法官,坚持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组织开展“我为党旗增光辉”演讲和“唱红歌、颂党恩”歌咏比赛,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五年来,有3个单位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1人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5个单位和7名个人受到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表彰,涌现了全市“优秀党员”、全省“优秀法官”杨国才,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刘拥军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司法能力明显提升。开展大读书活动,2009年以来,共购买图书20余册、发放学习资料3000余份,在全院初步形成了崇尚学习、喜好读书的风气和氛围。开办“三新”夜校,从2010年开始,每隔周一晚上7时至9时由院领导对干警进行学习辅导,学习新政策、新法律、新知识,共开课14次。坚持每年定期举办应用法学专题讲座和学术研讨,邀请专家教授授课,开展学术研讨。五年来,全院干警撰写学术论文有30余篇在学术研讨会上获奖。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比武,每年开展书记员庭审记录比赛、进行法律文书评比、组织业务骨干开示范庭等方式进行岗位练兵,有效提升了司法能力。坚持学历教育、司法考试激励机制,鼓励干警学习深造和参加全国司法考试。五年来,我院有43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在全省基层法院名列前茅。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清廉风气明显向好。坚持每年年初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层干部述廉述责和诫勉谈话制度,要求全体干警作出书面廉政承诺,定期安排廉政专题学习,组织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图片展和参观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大力营造“廉荣腐耻”氛围。积极开展风险预警防控, 评定岗位风险等级,编制风险预警图,建立预警防控工作机制,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规范法官与律师以及当事人的行为,促进廉洁办案。2010年,在院内选任21名廉政监督员,赋予具体监察内容,加强了廉政监督。严格执行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强力推进“治庸问责”行动,狠抓公正廉洁执法,约束法官业外活动,整肃工作作风。发挥纪检监察纠错惩戒功能,不遮掩、不回避、不护短,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五年来,给予开除、撤职处分2人,通报批评5人、诫勉谈话14人,清廉风气明显向好。
五、强化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推进审判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和措施。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将法院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大情况以及办案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反映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涉诉信访、人民陪审员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保持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联系,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参与业务考评等活动,增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了解和监督,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和“四进四访”等活动的开展,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收集整理,共有19条意见和建议提交院党组进行研究,并形成决议在具体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落实。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督办案件。建立完善人大交办、督办案件办理机制,落实了专人、专管、专办工作制度。五年来,我院对人大交办、督办的73件案件,全部予以办结,并按规定进行了回复。
(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理各类抗诉案件,认真听取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办案公正。
(三)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把落实司法公开作为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抓好落实。建立审判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落实开庭公告、权利告知、旁听庭审、公开开庭、公开审判等基本要求,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和网络民意对司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网上信访,建立完善新闻舆论和网络民意搜集反馈机制。推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通报重大工作事项以及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我院在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院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审判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办案马虎粗糙,少数案件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佳,影响了司法公信力提升。二是有的法官能动司法理念树得不牢,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薄弱。三是极个别干警不能严守廉政纪律,损害了队伍整体形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认真对待,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应对解决。
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奋力打造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的总目标,我们将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服务关口提前,服务效率提速,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果提升,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能动司法,在服务大局建设上有新作为。坚持把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主动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市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把握跨越发展的主基调,唱好大合唱。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审理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服务企业发展为重点,着力维护和规范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原则,注重运用协调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加大执行力度,不断研究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确保胜诉权益及时得以兑现,努力实现审执工作良性循环。
二是突出和谐司法,在促进矛盾化解上有新进展。坚持“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的办案方针,妥善化解各类纷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渠道,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继续做好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抓好诉讼指导、庭审释明、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四个环节,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提高服判息诉率。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突出为民司法,在保障合法权益上有新业绩。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认真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尤其是群众特别关注的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抓好涉农案件审判,促进农村经济有序发展。畅通司法救助案件绿色通道,密切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突出廉洁司法,在提高队伍素质上有新成效。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为切入点,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创新队伍管理机制,深入挖掘队伍潜力,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和整体活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继续深入推进“治庸问责”行动,大力整肃队伍,树立法官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
各位代表,我们将以昂扬奋发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落实市委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贯彻好本次会议的新精神,扎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推进仙桃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奋力打造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