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少年的“法官妈妈”

发布时间:2012-05-02 点击数量:1874
  个人简历:

1980.04—1984.08 仙桃市棉纺厂

1984.08—1990.01 仙桃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书记员

1990.01--     仙桃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曾妈妈,再过一个星期我就能拿到中级厨师资格证书了,回去后,做好的第一盘菜我一定要让您品尝……”,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女法官曾国荣收到一封特殊的来信。来信人是16岁的小飞,今年3月因盗窃被判处缓刑,思想一度消沉,经过曾国荣的教育感化,小飞树立起新的人生目标,参加了厨师职业技能培训。

  曾国荣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16年,年年被评为先进个人,2008年又被评为湖北省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2009年2月26日,她又获评“感动仙桃十大道德模范”,成为全市政法战线唯一一名入选者。

  曾国荣以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为己任,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庭前教育、寓教于审、回访帮教的审判工作方式。她经常到看守所与监管人员座谈,了解被羁押未成年被告人入监以来的思想动态,主动到未成年人家中和就读的学校,找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和老师,了解他们在家庭和学校的表现,摸清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庭前,她主动安排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老师等与被告人会见,化解他们对抗审判的心理,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审判。庭审中,曾国荣坚持寓教于审的工作方针,认真、细致地了解未成年人的作案动机和缘由,想尽办法将未成年人拉回正道。案件审结后,曾国荣也未卸下责任,经常对失足青年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教。

  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曾国荣试行座谈式审判方式,积极营造相对宽松的审判环境,以消除未成年人恐惧、逆反的心理,有效地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她创立了对未成年犯的真爱感化、行为矫治、家庭温情等爱心工作方法,以满腔的母爱温暖了许多失足青少年的心灵。2008年10月,在经办一起寻衅滋事案中,未成年被告人小强满不在乎,认为无非就是坐几年牢,其父母也对孩子丧失信心,甚至不愿到庭参加诉讼。曾国荣多次上门与其父母交心谈心,希望他们利用这次机会教育孩子认识犯罪,重新做人。小强被曾国荣的真情感动,在庭上痛哭流涕,表示要痛改前非。小强的父母也在曾国荣的感召下,一起到看守所看望儿子,重新拾回对孩子的信心和久违的亲情。

  2007年,一高三学生王明(化名)因没钱上网而抢劫,刚到手10元钱就被抓获,王明被捕前已报名参加高考。曾国荣了解到王明平时表现较好,学习成绩也很优异,这次只是初犯,归案后悔过意愿强烈。为了感化和挽救他,曾国荣依法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让他继续学习。庭审后,王明流着泪对曾国荣说:“您虽不是我的妈妈,但胜似我的妈妈,在我迷失方向时,是您帮我找到了正确道路,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我一定要珍惜机会,决不辜负法官妈妈的一片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