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两次起诉要求离婚 多方合力劝导挽回婚姻

发布时间:2015-11-23 点击数量:878

近日,我院仙桃法庭审理了一起两次起诉的离婚案件,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和双方家人真诚劝导,仅用了不到半天时间就让夫妻俩和好如初,满意而归。

原告余某与被告陈某于2006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婚后,夫妻二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3年4月起余某与陈某分居生活至今。2014年6月,余某曾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二人仍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近日,余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

承办法官经调查发现,原、被告婚姻基础较好,仅仅因缺乏沟通,导致双方关系不睦。鉴于此,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巧妙运用调解艺术促使双方化解矛盾。一方面,从社会、家庭、个人等各方面向余某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讲明夫妻离婚后可能出现的种种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当了解到双方家人均不希望夫妻俩离婚时,承办法官便采取单独同原、被告家人交谈的方式,寻求促使双方和好的突破口。通过承办法官和双方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说服,夫妻俩终于认识到各自的不足,二人相互谅解,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本案圆满解决。至此,一段即将破裂的夫妻感情得以挽回,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重新走上了正常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