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庭审理一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7-05-22 点击数量:489

    5月22日,我院首次以三名侦查人员出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从上午9点30分至晚上8点30分,除中午休庭1小时外,整个庭审持续10余小时,拉开了我院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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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被告人认为公安机关侦查程序存在瑕疵,向合议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针对被告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公诉机关详细举证了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录音录像等证据,对侦查阶段侦查人员讯问时间、讯问地点、讯问方式的合法性予以证明。同时,公诉机关还申请承办本案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合议庭依法准许。承办本案的公安干警对侦查阶段讯问的过程等事实进行了说明,充分阐述了侦查细节,并接受了公诉人、辩护人、审判员的交叉询问,首次正面回应了被告人、辩护人对案件证据的疑问,确保整个庭审的效率化、明细化、公开化。

此外,鉴于本案女性被告人较多,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人权,我院还为所有被告人提供了座位,并按时供应了午餐和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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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以往庭审中遇到被告人或辩护人对某一关键问题提出质疑,法官往往只能在庭审后通过公诉机关找到侦查人员对存疑的问题予以说明,不仅影响到了法庭对事实的查明、对瑕疵证据的排除,而且拖延了案件的审理进程。”本案审判长,我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拥军表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充分体现了“以侦查为中心”到“以审判为中心”的转变,也是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题中之意。

本案辩护人表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严谨、举证充分有序、控辩激烈规范,庭审驾驭有度。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利于增加庭审的对抗性,使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市公安局一线侦查人员、办案民警5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庭审后,不少民警表示旁听庭审提高了日常办案中依法、规范取证的意识,有效倒逼执法能力水平提升。

下阶段,我院将加大庭审实质化改革力度,针对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争议较大的一审疑难案件,做到关键证人应出尽出,鼓励法官当庭认证、当庭宣判,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