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随笔(4)| 夏芬:成为法官,你准备好了吗?
编者按
仙桃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办案随笔”专栏,带领读者走进法院干警办案视角,看他们在审判执行战场中,如何守护平安、定分止争、化解纠纷、强制执行,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个人简介 夏芬,1990年8月生,湖北仙桃人,2016年12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仙桃法院工作,2023年6月入额,现任仙桃法庭四级法官,曾获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你真的准备好成为一名员额法官了吗?在我还是一名法官助理的时候,我经常问自己这个问题,答案总是出奇的一致,“没有”。我知道这是对能力的不自信,更是对责任的逃避,习惯了判决背后有法官拿主意,习惯了信访当事人有法官接待,习惯了狂风暴雨皆有人替我遮挡,习惯了事事皆有人与我同行。
但入额后的两个月,我经历了这个新使命中的很多个第一次,发现曾经害怕面对的都是必须接受且可以克服的。
开庭审理不可怕
但须有条不紊查事实
当我第一次身穿法袍走进审判庭时,原被告席上黑压压坐了两排当事人和代理人,我从他们眼中看到了一丝惊讶,或许是认为我这稚嫩的脸庞与法官之称不太相符,这让本就紧张的我多了几分忐忑。坐在审判席开庭审理案件是成为法官的象征,于我而言,最害怕是发问环节,既害怕问不到重点,又害怕漏问重要问题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所以在开庭前,我认真查阅卷宗,厘清审理思路,并将问题一一列明在笔记本上。
有了这些准备,在我重重的敲下法槌的那一刻,所有顾虑便不复存在。从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全程都在掌控之中,虽然双方各执一词,但我按照自己的思路将案件事实查清,基本形成内心确信,圆满结束我的第一次庭审。
案件复杂不可怕
但须面面俱到论是非
第一次以法官身份参加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的妻儿在多年前擅自将宅基地卖给外村人员,房款被妻儿收取,但宅基地未进行变更登记。后买受人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原告现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买受人返还宅基地。买受人则辩称案件已过诉讼时效,且其通过合法途径受让宅基地并已建房居住,不应返还,同时原告的妻子申请对房款收据的签名进行笔记鉴定。
在我看来是极其复杂的案件,但在讨论过程中,每位法官都根据在案证据和案件事实针对诉讼时效、宅基地转让、村改居土地性质、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及判后执行等问题进行论述并发表观点,虽然不尽相同,但对案件承办人来说已然可以查漏补缺、开阔思路。
调解不成不可怕
但须尽心尽力解纷争
从老法官手上接过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双方虽有调解意愿,但见面就吵,我果断选择庭后分别电话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方案一变再变,三个来回后最终都失去了耐心,眼看调解即将失败,我开始反思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我虽多次规劝双方,但实际上更多的是充当传话筒的角色,并没有真正找准切入口。
后来我向双方律师了解到原告担心调解后其他股东向其催讨份额,被告急于解封账户投入生产,在前期调解的基础上,我多次联系双方律师,最终以原告尽快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被告出具情况说明解决双方疑虑,双方握手言和,从根本上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
上诉申诉不可怕
但须公平公正作裁判
这是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的丈夫死于交通事故,后得到一笔交通事故赔偿款,经家族商议,该笔赔偿款由死者的哥哥代为保管。保管期间,哥嫂用该笔赔偿款买了两份十年期保险,现保险到期,原告及其子女要求哥嫂返还赔偿款及孳息,哥嫂辩称赔偿款已经被原告领取,保险是自己花钱购买。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这件事情在当地已经传开,且哥嫂较为固执,原告提交的证据虽然比较充分,但为了裁判更有说服力,我依法调取了被告的保险保单、领取利息的批单及多年前的银行流水,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被告仍矢口否认并提出上诉,在收到这份上诉状的时候我不意外更不害怕,因为上诉可以有千万种理由,我无法阻止,我能做的就是尽量让每一个判决公平公正。
太多的感悟需要在历练中形成,太多的经验需要在历练中积累,所以成为法官的准备阶段并无止境,只有成为的那一刻你才会说:“我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