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动态】我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残纠纷
近日,我院杨林尾法庭法官在开庭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勤沟通,善调解,以法理和情理呼唤亲情,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余涛和王丹于2008年7月登记结婚,同年10月,余涛突发脑梗住院治疗。2009年女儿出生后,全家的日常开支全部落在了妻子身上。不久,余涛又因右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住院治疗。2014年6月,不堪沉重压力的王丹和余涛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父亲抚养,余涛放弃向王丹索要抚养费。2016年5月后,余涛的病情进一步恶化,因急性心肌梗塞、脑梗阻并发后遗症导致肢体四级残疾,右眼失明,需长期住院治疗。仅靠低保和父母资助维持生计的余涛无力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用,今年5月,余涛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妻王丹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共计21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走访了余涛所在的村委会,经与村干部沟通后得知,余涛家境十分困难,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至今仍未脱贫,由于身体残疾不能正常工作,常年依靠低保维持生计。庭审中,王丹表示自己离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生活压力较大,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高额抚养费,希望能变更抚养权,由自己来抚养女儿,余涛则执意让前妻承担抚养费。为妥善处理分歧,承办法官迅速联系了村干部和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参与调解。由于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正在此时,两人的女儿来到法庭,一声稚嫩的“妈妈”让王丹真情流露,抱住女儿痛哭。最终,围绕女儿的生活和学习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共识,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杨林尾法庭在审理涉未成年人、贫困户等特殊弱势群体的案件时,不断探索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围绕个案积极维权,坚持调判结合化解矛盾,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