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动态】三地连线释法析理 千里奔波速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8-10-15 点击数量:305

    近日,仙桃法院法官奔赴安徽省滁州市、蚌埠市、凤阳县等三地,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原告挽回经济损失28.8万元。

2017年9月6日,孙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经过G318仙桃市毛嘴镇深江桥西侧便道路段时,挂车前桥右侧外胎爆胎,爆胎气流冲击路面沙石造成行人谢某受伤。经仙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孙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谢某不负此次事故的责任,经鉴定:谢某伤残程度为八级。事故发生后,仅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丁某垫付了20000元医疗费。谢某认为,肇事司机孙某和车辆挂靠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由于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也应按照投保限额进行赔付。

鉴于涉赔主体不主动赔偿,谢某无奈之下只得向仙桃法院起诉,要求孙某,丁某,挂靠公司,牵引车、挂车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共计5名被告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28万余元。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依法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开庭当天,仅有一名被告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认为,如果简单一判了之,谢某很难及时拿到依法应有的经济赔偿。为维护原告合法利益,承办法官先后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不厌其烦地向五被告做工作,最终,五被告纷纷表示同意调解,承担相应责任。考虑到五被告住所地均在省外,一同来法院调解路途周折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辗转奔赴安徽省滁州市、蚌埠市、凤阳县,指导五被告分别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目前,五被告已按调解协议内容履行了给付义务,谢某已拿到28.8万元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