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仙桃法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 高效便民减诉累
近日,仙桃法院快审团队运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刘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与路上行人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能协商一致,王某遂将刘某诉至仙桃法院并提出诉前鉴定申请。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
收到起诉材料后,承办法官刘文伍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从情、理、法等方面引导他们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王某为九级伤残。考虑到刘某家庭条件较为困难,无法一次性给付高额赔偿金,刘文伍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一次性给付王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6万余元。至此,该纠纷在诉前圆满化解。
非常感谢仙桃法院法官为我们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高效化解了我们的纠纷。
您太客气了, 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仙桃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最大限度简化矛盾纠纷的解决流程,努力实现“1+1>2”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