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的温情调解

发布时间:2016-12-13 点击数量:745

近日我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为方便被告应诉,承办法官将开庭地点临时设在被告所住的病房,经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东一次性赔偿原告周丽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7万元,纠纷得到圆满处理。

原来,周丽向法院起诉后,承办法官审查材料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决定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并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但杨东因病住院,不方便到法院开庭为提高办案效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承办法官将开庭地点设在杨东的病房里开庭前,承办法官特意向杨送去了康乃馨,表达了关心与问候,杨东十分感动。几天的住院经历也让杨东周丽因交通事故住院时的经历感同身受,对因自己驾驶不当造成周受伤的后果感到愧疚。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我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温暖,为法官点赞!”躺在病床上的杨东对承办法官贴心举动表示由衷赞赏。

据了解,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逐增长的趋势,我院大力推行简易程序审理,适时组织当事人面对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由被告直接赔偿款项支付到原告银行账户,省略诸多繁琐程序,保障受害者能及时便捷受偿,也提升了审判效率,缩短了结案周期,可谓一举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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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本案所涉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