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动态】半小时结案
——“要素式审判”开启民事审判“快车道”
“本案将适用要素式庭审方式审理,现在请双方当事人对要素表中有争议的事项进行举证……”近日,仙桃法院创新“要素式审判”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庭审全程仅用了30分钟。
Q:什么是要素式审判?
A:要素式审判法就是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填写要素表的方式,简化双方无异议的要素,重点审查双方当事人存在异议的要素。
2012年3月至2017年12月,陈某先后在武汉某饲料有限公司购买玉米,但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部分货款未支付。经协商未果,武汉某饲料有限公司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时发现卷宗内含当事人提交的多份证据,若按照传统庭审模式,一一对合同履行及所支付货款进行核实,该案审理至少半天。为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对本案适用了要素式审判的庭审模式。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由法官助理指导双方当事人填写了案件要素表,将涉及案件事实、双方争议以及诉讼请求有关的内容整理至要素表中,并签字确认。庭审中,承办法官对双方无异议事项宣读证据名录后,由双方当事人予以确认,不再进行举证质证;对有异议事项,按照法律关系争点、事实争点、证据争点顺序逐项进行举证质证,在庭审中进行重点审理。最后,结合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当庭宣判陈某应支付欠货款及违约金13万余元。庭后,陈某现场通过pos机转账,还清所欠货款及违约金。
“按照以前的庭审模式,审结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至少需要一个星期。但现在采取了‘要素式庭审’模式,从开庭到结案仅用了30分钟,并在现场收到所欠货款,为仙桃法院审判新模式的高效点赞。” 庭后,武汉某饲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承办法官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近年来,仙桃法院在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案件审理方式,探索对部分案件开展要素化审判。要素化审判的推行,有效地实现了案件审理的繁简分流,简化了审判程序,有利于快速查明案件事实,聚集争议焦点,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审判质量,其高效便民性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