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事,母亲将儿子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23-07-12 点击数量:1942

母子情深,血溶于水

是什么事?

让原本和睦的家庭打破了宁静

母亲竟将儿子

告上法庭

要求儿子搬出房屋


案情回顾

2012年,高某在仙桃市通海口镇购买了一套房屋,与儿子陈某、儿媳宋某及孙子、孙女一起居住。2023年6月,高某以房屋系自己单独所有为由,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陈某和儿媳宋某搬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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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走访

受理该案后,通海口法庭法官陈莎主动前往原告高某家中了解案件情况。高某反映,其坚持让儿子陈某搬离房屋,是因为当年购买房屋的资金是向娘家人所借,时隔多年仍未清偿,于是决定将房屋变卖,以清偿债务。实地走访中还了解到,儿子陈某和妻子宋某在前屋经营批发部,两个孩子的读书费用,家庭的日常开销都指望这个批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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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调解

一边是母亲的人情债,一边是儿子的生计,案件调解一时陷入两难。有没有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清偿高某的债务,又能让儿子陈某继续经营?

陈莎法官随即转变调解思路,通过向有关部门了解,仙桃市农商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都为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户提供利率低、周期长的贷款服务。经过咨询,多家银行愿意提供贷款。

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儿子陈某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个体经营和支付高某所欠房屋款项,高某协助儿子陈某办理过户手续。致此,该案圆满解决。